屏山县财政局2022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2022年,屏山财政监督工作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积极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切实加强财会监督,深化内部控制,扎实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
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开展自查工作,通过对14个方面的自查,共发现问题42个问题,涉及资金27252.26万元,其中: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方面1个问题、涉及资金3万元,政府过紧日子方面2个问题、涉及资金555.27万元,规范国库管理方面2个问题、涉及资金1894万元,加强资产管理方面36个问题、涉及资金24599.98万元,整治政府工程拖欠款行为方面1个问题、涉及资金200.01万元。对发现的问题已全面进行整改。
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对各单位会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开展检查。共检查单位137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83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4个。通过检查发现,会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方面有63个单位存在问题,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方面有33个单位存在问题,执行财经纪律方面有38个单位存在问题、涉及金额417.25万元。发出《整改通知书》59份,督促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要求,及时堵塞财务风险漏洞,切实提高部门财务管理水平。
开展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通过全面检查和全面复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问题,其中:及时性方面存在的1个问题、涉及1个单位,完整性方面存在的5个问题、涉及12个单位,细化程度方面存在的1问题、涉及3个单位,公开方式方面存在的4个问题、涉及33个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督促各预算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立行立改。
开展会计质量监督检查。根据省、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制定了2022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屏山县农业农村局、屏山县大乘镇中心校、屏山县书楼镇人民政府等4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财会监督检查。重点是对2021年以来的预算管理、支付管理、货币资金管理、会计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账户管理、往来款项管理、票据管理、决算管理、存量资金清理、基建预决算管理等13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4份,发现违规资金284.40万元,收回存量资金26.66万元。
积极配合纪委及巡察工作。办理县纪委交办认定事项3件,立案查处2件,行政处罚2件,收缴罚款5000元;办理县委巡察办巡察建议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