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恢复围山水库的请示
我镇管理的围山水库,由于在2019年的水库安全鉴定中被鉴定为三类坝,属病险水库,建议对其降等处理。由于我镇无资金进行除险加固,加之产业结构,现状实际灌溉用水需求量减小,投入产出比极不经济。因此我镇向市水利局上报了《关于对围山水库降等为山塘的请示》(广府呈〔2021〕21号)。绵竹市水利局收到请示后,根据《水库降等和报废管理办法(试行)》和《水
库降等与报废标准》(SL605- 2013 )规定,请中介机构编制了《围山水库降等方案》并经专家审批后,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下发了《关于同意围山水库降等的批复》(竹水〔2022〕167号),同意围山水库降等为山坪塘。
今年以来,受连续高温干旱天气影响,各村(社区)灌溉水渠水位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现为满足我镇卧云村靠沿山路旁边400亩的农田灌溉需要,加之为配合绵竹市全域旅游工作总体规划,围山水库作为我镇沿山旅游重要发展环节,计划对其进一步开发旅游价值,现特向贵局申请恢复围山水库。我镇将严格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行使管理权、使用权并履行保护、运行等职责,落实1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围山水库的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