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措施再优化老人接种得抓紧
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具体如下:
1、优化调整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方式
(1)对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由“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调整为“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
(2)对目前正在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可“点对点”闭环返回居住地,实施后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在本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优化调整来沪返沪人员防控措施
(1)取消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前需通过随申办“来沪返沪人员服务”小程序填报相关信息、抵沪后及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的要求。
(2)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不再实施 “落地检”“三天三检”和“第5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未开展“落地检”“三天三检”的,不再对其“随申码”赋黄码。
(3)来沪返沪人员抵沪不满5天者,其 “随申码”“场所码”等展示界面不再显示“来沪返沪不满5天”的标记提示,不再限制其进入相关公共场所。
上述优化调整措施自2022年12月8日零时起实施。后续,我市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外出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尽快接种疫苗,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加强针对性治疗,没有必要囤积和抢购药物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司长郭燕红介绍,针对病毒特点和患者临床表现,主要有以下治疗方法:
对症治疗。对于一部分主要症状是发烧、咳嗽、咽痛的患者,主要是对症治疗。抗病毒治疗。对于普通型或者有进展为重症风险因素的患者,需要及早进行抗病毒治疗,以减少向重症的转化。抗病毒药品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中西医结合治疗。中药在病毒性感染的治疗中,有其独特的优势。
兼顾新冠肺炎和基础性疾病治疗。在治疗新冠肺炎的同时,应注重治疗基础病。
郭燕红表示,国家卫健委已要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对症治疗的药物以及抗病毒药物,包括中药、西药等药物和抗原试剂进行一定的准备。通过分级分类的救治,有很多感染者也会选择居家治疗的方式,要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的零售网点等也要做相应准备,来保证人民群众药物的可及性。
国家卫健委也提示大家:没有必要囤积和抢购药物,无论是在药品销售网点还是在医疗机构,药物都是充足的。
新防控措施不是完全放开不防是主动优化
国家卫健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表示,这次优化防控措施并不是完全放开不防,是主动优化而不是被动的,是针对当前我国主要流行的病毒变异株特点、疫情流行特征,通过对疫情形势动态的研判,对现行防控措施的成效评价,特别是对二十条实施以后,地方的有益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等因素,综合考虑所作出的。
慢性病不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绝对禁忌
***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工作组组长郑忠伟表示,慢性病不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绝对禁忌,只要这些慢性病控制得好,处于稳定期,都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在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方案里,确定了4种不能或者暂缓接种的情况:
老年人在既往接种疫苗有过严重的过敏反应时,比如出现过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等等,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因感染性疾病处于急性发热期,建议暂缓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控制住后再接种。
在慢性病的急性发作期,如***患者处在化疗期间,或高血压患者处于高血压危象当中,一些冠心病患者在心梗发作期,还有一些神经性疾病患者处于疾病的进展期,还有癫痫处于急性发作期,这类患者建议暂缓接种新冠疫苗,病情稳定后也可以接种。
因严重疾病或慢性疾病已处于生命终末期,不建议接种疫苗。
对于老年人来讲,只要满足条件,要加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
外防输入政策也将进一步优化完善
关于中国什么时候会开放入境防控措施,取消或调整核酸检测和入境隔离的要求,国家卫健委发言人米锋介绍,这次优化措施主要是针对国内各地的疫情防控,对于入境人员管理等外防输入的措施,也将依法依规、逐步推进、加快推进,进一步优化完善。
防疫政策更改的同时个人防护也不能松懈,下面这份全天候多场景的防疫攻略快收好!
来源:上海发布、央视新闻、健康中国、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