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拟同意内江杨明口腔诊所等9家医药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法规规章,按《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川医保规〔2021〕22号)及内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拟同意内江杨明口腔诊所等9家医药机构(具体名单附后)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
各医药机构、有关行业协会、各参保单位、广大参保人员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方式反映至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3日至2022年12月9日。
联系电话:0832-5096060、0832-2047090。
***:内江市市中区2022年第四季度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2年12月3日
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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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