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基层医疗机构年度校验结果的通报
市综合监督执法局、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我局通过资料审核和现场验收,于2019年5月20日至5月24日对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1家门诊部、60家个体诊所、9家卫生所、医务室进行了年度校验。现将校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校验工作主要审查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符合情况,包括人员资质、房屋设备、依法执业、医疗事故防范、日常监管投诉等,从校验情况看,各医疗机构在区卫健局的指导监督下基本建设、执业行为、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均有所提升,部分医疗机构就医环境整洁,管理严格规范,医疗质量明显提升。
二、存在主要问题
多数医疗机构在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单位依然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医疗机构资质不符合执业条件,少数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资质不全,医师护士执业地点未及时进行变更。二是部分医疗机构处方和病历书写欠规范,存在抗菌药物滥用,激素使用超标的现象。三是部分医疗机构感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监测不及时,院感控制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四是紫外线消毒登记不规范,医疗废物转运不及时,医疗垃圾分类不规范,科室布局欠合理。五是部分诊所医疗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没有按要求购买医疗责任险,存在急救药品不全及过期现象。
三、校验结论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2019年度校验合格的单位将准予校验注册。对本次现场校验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我局将给予1到6个月的暂缓校验,下达整改通知书,在暂缓校验期内,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停止执业,整改完毕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执业。对经校验认定不具备相应医疗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予以注销。我局根据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情况,黄石港区106家医疗机构中,校验合格的13家,限期整改58家,暂缓校验35家(包括申请歇业5家)。
四、工作要求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自身管理,健全组织制度,对校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报告(附整改照片)加盖公章交至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我局将不定期对本次校验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抽查。各医疗机构要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机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保障医疗安全,诚信执业,规范服务,确保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1:黄石港区基层医疗机构2019年医疗机构校验结果汇总表.xls
***2:黄石港区卫健局2019年基层医疗机构年度校验结果通报(红头).pdf
黄石港区卫生健康局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