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公告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综[2018]30号)精神,现就我县2018年度城镇住房租赁补贴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补贴申请对象
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家庭户(包括: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毕业证书日期起5年内);3.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无房家庭)。
二、补贴标准
2000元/年·户
三、受理时间
2018年10月08日至11月20日
四、所需材料
1.申请书(个人根据家庭实际情况书写,需如实反映住房、收入情况);
2.申请审核表(***);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4.申请人农村商业银行存折或卡(提供卡的需在复印件上详细准确备注姓名、账号);
5.个人租房合同、租房的其他凭据(交房租、水、电费等凭据);
6.不动产登记局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7.工作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提供的收入证明;
8.大中专毕业证书(新就业无房职工需提供);
9.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一年(含)以上的证明材料(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需提供)。
五、办理程序
1.个人持申请书及所需材料到自治县房产管理局领《申请审核表》填写(也可自行打印填写);
2.《申请审核表》需经所在社区或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至县房产局一楼保障中心(1)。
3.在政府网站公示
4.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发放租赁补贴。
六、联系方式
隆林各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
地址:新州镇南环路(水岸华庭小区正门对面)
电话:0776-8202492
0776-8200018
0776-8200087
附表:隆林县租赁住房补贴申请审核表
隆林各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
2018年9月26日
附表:2018年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docx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