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大化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排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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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1月16日发表
大化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大化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排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信息公开
一、大化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排查发现问题情况
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存在非法旅游码头。
二、责任单位
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三、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拆除(或封闭)非法旅游码头。
整改情况:已建设围墙70米。
***:板江码头封闭设施图片
公示期3天,监督电话:0778--5823233
2019年5月10日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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