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年终岁末,为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缓解年底集中清欠压力,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要求,丹阳市人社局、住建局、总工会三家单位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一是自查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各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所辖区域内的各用人单位2017年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及时提出明确的整改方案,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工资数额、涉及人数及招用来源、拖欠时间、拖欠原因等,并制定具体的清偿计划,对重大欠薪问题要充分发挥基层调解作用,明确牵头领导,负责部门、责任到人。二是复查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市职能部门将对各单位各部门在自查阶段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督查。 针对性此次专项检查,专门制定了摸底调查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以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租赁企业及今年生产经营困难、工资支付不到位、曾发生过工资拖欠的用人单位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对涉及人数较多、数额较大、可能导致欠薪逃匿的企业落实专人进行***和督促,及时发现和报告预警信息,及时做好防范和处置,防止欠薪问题累积和矛盾激化。 检查中要求各镇区按照建筑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方案,实行从业人员信息化管理,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实行分账管理,建立清欠工作台账,及时妥善处理欠薪问题或欠薪隐患。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要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进行公布,并记入违法失信“黑名单”,特别是要曝光一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典型案例。 在此次排查中发现,大部分建筑施工用人单位能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管理体系,制作工人工资发放表,将工人工资按时发放至每个工人手中。但仍有部分建筑施工用人单位为了转嫁风险,非法分包、层层转包,由于很多包工头没有资质而且疏于管理引发工资争议甚至导致承包个人携款逃匿,不仅未能规避风险,而且还要再次出资将工资支付到每个工人手里,甚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主要新闻媒体和微信、微博、网络等新媒体反映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认真进行核查,及时作出处理。 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当地政府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要加大排查力度和范围,通过排查及早发现欠薪苗头,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准确采取手段,确保群体性欠薪事件得到遏制,同时要对排查出有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督处置机制。 (丹阳市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