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宾区承接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数据生产(采集)流程规范标准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统一规范统计数据生产流程,强化数据生产各环节的质量管控,提高统计调查的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自治区统计局决定在全区开展统计数据生产(采集)流程规范标准试点工作。试点单位由各设区市自行选择1-2 个县(市、区)、3-5个乡镇(街道)以及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等行业各2家及以上“四上”企业进行试点。经来宾市统计局党组、班子研究决定,由兴宾区统计局、河西街道办、良江镇政府、桥巩镇政府、平阳镇政府和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等18家“四上”企业承担试点工作任务。
此次试点工作,是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目标,以规范统计数据生产过程控制为保障,强化数据生产(采集)各环节的质量管控。将规范化标准化贯穿于统计数据生产(采集)全过程,充分发挥统计数据流程规范标准在数据质量控制中的关键性作用,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来源可溯,为加快构建统计现代化采集体系提供支撑,为国家统计局制订统计数据生产(采集)流程规范标准提供广西经验。
目前,兴宾区统计局正在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制定的试点方案开展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