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出台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近日,为落实耕地保护和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补平衡”规定,来宾市出台《来宾市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补充耕地交易的组织实施、交易原则、交易程序、交易监督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说明。
《办法》指出,补充耕地指标,是指各县(市、区)通过实施土地整治,包括宜农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及耕地提质改造等形成的,经验收确认并完成项目信息的,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有效补充耕地指标。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是指各县(市、区)在满足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需要的前提下,将富余的补充耕地指标通过交易平台以协议出让或公开挂牌的方式确定成交单位,实现指标有偿出让、获取的行为。
《办法》明确,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全市跨县(市、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统一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指标受让方购买的指标必须用于建设项目占补平衡,未成交的指标可继续用于占补或出让交易,交易成功的指标不能再次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