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西区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区食安委领导同意,现将《攀枝花市西区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攀枝花市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2年7月12日
攀枝花市西区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2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要围绕助推攀枝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核心目标,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推进食品安全工作与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目标和区委攀西工业强区和山水灵秀新城战略目标深度融合,落实党政同责、强化全程监管、夯实基层基础、创新监管方式、推动社会共治,坚决守好食品安全底线,持续助推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食安西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一)健全创建工作体系。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列为全区重点工作,完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指挥部,制定《攀枝花市西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形成全领域、全方位、多层次的创建体系。(区食安办、区级各有关部门、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全面推进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发挥区食安办牵头抓总职能,加强食安委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规则,强化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等工作机制。对接省、市两级工作部署,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确保完成各子行动年度目标任务。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社会热点,持续开展建筑工地食堂、康养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整治和食品三小行业、互联网销售食品等专项整治。围绕食品安全领域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机制创新、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科技创新等方面工作,打造亮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西区经验,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建工作知晓率,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区食安办、区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示范引领作用,落实基层食安办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管理规范,突出问题导向,严格食品安全监管,聚焦责任落实、难点攻坚和社会共治。(区食安办、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区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四)强化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积极推进市、区两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工作,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作为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食品安全民意调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攀枝花市西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攀西委办〔2021〕48号)职责分工,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区食安办、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五)加大食品安全投入保障。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加快推进基层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1个样板所;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不断提升镇级监管员、村级协管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格里坪镇政府)
(六)激励干部担当。面向基层和监管一线,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扬,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建功立业。(区食安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
(七)净化产地环境。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开展食用林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风险监测及风险评价工作。强化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运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4%以上。加快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行为。(西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西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规范农业投入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管。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发布年度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建立和落实严格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制度,完成4种高毒农药的淘汰工作。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无缝衔接机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农产品例行监测、监督抽查,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完善畜禽及产品检验检疫制度,规范畜禽屠宰管理,严厉打击加工销售病死、未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及产品行为。(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大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严格粮食加工企业许可准入,提升重金属检验检测设备配备覆盖率,对购进的原粮必须索取重金属、真菌毒素等出库检验报告;严把出厂检验关,严防不合格成品粮流入口粮市场;持续将镉作为稻谷出入库必检项目;强化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每万吨粮食产量不少于1个监测样品;加快粮食环保烘干设备设施推广应用。(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食品安全全程监管
(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加强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开展潜在风险因子危害识别和分析,加强部门间风险研判会商、风险评估结果应用,及时排查系统性、行业性和区域性风险。加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力度,全区食用农产品定量检测量达到1.5批次/千人,监测类别涵盖10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中所有食用农产品及加工原料。(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食品及相关产品检验量达到4批次/千人(区市场监管局),完成食用林产品及产地土壤质量监测(区林业局),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同时,依法公布监督抽检信息,编制分析报告,加强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及预警。(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食品安全过程监管。严格生产经营许可,加强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备案登记;实施食品生产小作坊质量提升行动,小作坊建档率达100%。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100%,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大型食品批发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自查报告率达100%,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培训、抽查、考核机制,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探索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商业保障赔付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铁拳昆仑2022春雷行动2022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磐石1号等执法行动,健全举报机制,加强协作联动,探索开创智慧执法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查办一批性质恶劣、影响大、热点高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机制,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加大警示和震慑力度。(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西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保障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食品安全。聚焦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连锁经营企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康养(养老)机构等容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扎实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以及醇基燃料、亚硝酸盐、散装白酒、野生菌和农村集体聚餐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处置风险隐患,维护全域全年稳定。加大五一、国庆、春节等节日期间和学校开学前后等重点时段检查巡查力度,开展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坚决保障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食品安全。(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民政局等成员单位,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五、突出重点领域风险管控
(十四)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持续强化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监管,切实落实冷库长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第三方冷库在采购、加工、储存、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时,严格落实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强化川食安食品追溯平台的应用,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程信息化可追溯。加强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饮场所等冷链食品监管,禁止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入经营环节;动态评估研判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病毒的风险,落实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人员的防护措施和监测。定期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演练,做好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和疑似阳性事件调查处置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组织对学校食堂和集中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风险隐患大排查,督促校长(园长)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防范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鼓励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快检工作,学校食堂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对校园超市(小卖部)和中小学校周边50米范围内的食品摊贩整治。创建学校健康食堂,打造营养食堂建设试点,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提倡减盐、减油、减糖。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持续开展学校饮用水安全检查,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置工作。(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严格特殊食品监管。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监督检查覆盖面100%,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犯罪行为。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监管,落实特殊食品专柜专区销售,持续推进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继续开展诚信店示范店创建活动。(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市公安局西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以农村集市、农贸市场和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重点,严格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山寨食品、劣质食品、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宣称特殊功能食品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完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西区分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夯实食品监管工作基础
(十八)宣贯法规标准体系。组织开展食品案件的执法监督,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防范和化解食品监管法律风险。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继续加强食品类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和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推进行政处罚与公益诉讼有机结合,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等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分级分类开展培训教育,监管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鼓励加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分层次培养监管骨干人才。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构建区、镇(街道)、村(社区)组成的三级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充实配强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提升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按照《攀枝花市西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信息发布工作程序,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组织开展区级或区级以上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水平。(区食安办,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七、创新食品监管工作方式
(二十一)推进智慧监管。深入推进食安花城平台建设,提升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推动构建全链条、全覆盖、全方位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力争全覆盖,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分别达到65%和80%,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校外供餐单位比例提升到60%。推进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信息系统的应用,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开展阳光农安试点,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实施信用监管。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和学校食品经营者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对食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在政府性资金支持、政府采购、土地供应、行政许可、信贷融资、广告发布、评先评优等方面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持续在食品经营企业、学校食品安全领域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对列入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监管力度,落实各项惩戒措施。(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三)实施质量兴农计划。做精做优晚熟芒果、早春蔬菜等特色产业,推进食用农产品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推进攀果品牌打造九个一行动,积极争创四川晚熟芒果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积极培育地方特色产品公用品牌。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强标准宣贯和推广,鼓励支持按标生产。(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助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白酒质量提升工程、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规范和提升白酒生产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水平,支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改善条件,引导其进入固定集中区域并加强规范管理。将食品安全纳入本地科技计划,引导食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围绕康养产业发展体系,推进食品安全与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对我市第一批康养产业地方标准进行复审,激发社会消费潜力,积极营造放心安全消费环境。(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完善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二十五)开展普法和科普宣传。认真落实八五普法工作,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的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全市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全国科普日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等宣传活动,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和减盐、减油、减糖科普宣传,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十六)强化食品安全舆论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正确引导舆情,探索建立谣言抓取、识别、分析、处置智能化平台,坚决打击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组建食品安全监督志愿者队伍,推进你点题我检测我执法你参与我宣传你传递你举报我查处等食品安全共治活动,着力打造食品安全四个你我社会共治品牌,制定举报奖励制度,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格里坪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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