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企业吸纳就业券持券人员补贴资金发放公示
2021年企业吸纳“就业券”持券人员补贴资金发放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就业券”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10号)文件要求,现对 2021年企业吸纳“就业券”持券人员黄青梅、黄丽静补贴资金,共4000元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1年3月12日至3月18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大新县就业服务中心反映。电话:0771-3622526。
***:2021年企业吸纳“就业券”持券人员花名册
大新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3月12日
文件:
企业吸纳“就业券”持券人员花名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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