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退役军人职业技能适应性培训承训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助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根据《湖北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鄂退役军人发〔2020〕61号)、《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确定工作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办发〔2021〕3号)、《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实施方案》(鄂退役军人发〔2022〕15号)文件精神,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全区公开征集培训机构,负责承接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申报对象
符合基本条件、具有承训意愿的培训机构均可申报。包括各类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或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职工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备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需要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有稳定的推荐就业渠道,相关证书获取率和推荐就业率较高。对协议(合同)履行不到位、参训退役军人满意度不足80%、未组织退役军人学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双证”获取率(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达不到90%、培训就业率达不到100%(退役军人自愿放弃合同规定就业岗位除外)的承训机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承训资格。
(四)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申报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2年9月5日-9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地点:具备基本条件和承训意愿的培训机构,可到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武当山特区太极湖新区旅游发展中心东B区4楼),电话:0719-5652062。
(三)申报需提供材料:承训机构相关资质(包括办学许可证、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等),教学场地所有权证(租用场地需提供租赁协议),设施设备清单,师资及管理人员名册、管理制度等;以上相关证明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原件经核对后现场退回。并填写《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一式三份)。
四、承训机构确定程序
培训机构对本单位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我局根据申报培训机构申请,通过与相关主管部门核对资质信息、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情况,核实后确定我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统一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针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区退役军人承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建立退役军人承训机构目录。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9月5日
***:1.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
***:2.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评选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