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
我市采取六项措施全面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一是加大财政投入提高筹资标准。依据国家最新政策,2012年我市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全年财政需投入9163万元,较去年增加投入1527万元。二是提高普通门诊统筹补偿标准。普通门诊统筹补偿采取由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暂先垫付、直接减免的补偿方式。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由去年的70%提高到80%,年度封顶线由每人40元提高到60元。三是扩大慢性病门诊补偿范围。2012年我市重大慢性病门诊病种由原来二十种扩大为二十九种,恶性***、肝硬化等四种慢性病种提高了补偿类别,血友病、癫痫等九种病种新纳入补偿范围。四是提高慢性病门诊补偿标准。慢性病门诊补偿标准由去年50%提高到60%,并按类别提高补偿限额: 一类病种每人每年最高补偿额由5000元提高到6000元;二类病种最高补偿额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三类病种最高补偿额由800元提高到1000元;五是提高住院补偿标准。2012年住院补偿在起付线不变的情况下,县级定点医院补偿比例提高10%,其他医院提高5%,住院补偿比例最高达90%;正常产住院分娩定额补偿由去年的300元提高到500元。六是提高住院补偿封顶线。每人每年累计住院补偿封顶线由去年的5万元提高到10万元。(郜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