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陵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9年5月14日在陵川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陵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许关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陵川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8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开放30周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为新起点,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积极运用检察职能服务和谐社会与新农村建设,为顺利推进“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开放活县”发展战略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打击刑事犯罪中,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区别对待,注重效果的原则,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既确保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又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全年共受理提请批捕的各类刑事案件81件121人,审查后批准逮捕80件119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件2人;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122件190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11件194人,报送市检察院重大刑事案件4件5人,依法决定不起诉2件2人,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审结,批捕、起诉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达100%。
以奥运安保为重点,快捕快诉严重暴力犯罪。为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全县社会秩序持续稳定,坚持对严重暴力犯罪、涉爆物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等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加快办案节奏,依法对涉嫌非法买卖、制造、运输、储存爆炸物罪的16件28人从快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依法追诉3名涉爆犯罪漏犯,对张奇、王保国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从快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有力遏止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突出人本理念,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适用标准和具体方式,对两名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嫌疑人不予批捕,对初犯、偶犯等轻微犯罪案件,向法院提出从轻判决的量刑建议且被采纳,依法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落实***帮教措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以抓信访维稳定、促和谐为目标,准确把握涉检信访新动向,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建立检察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齐抓共管的信访责任机制和联动接访机制,扎实开展检察长接待日和下访、巡访活动,对受理的26件(次)群众来信来访认真接待和妥善办理,达到了案结事了,实现了涉检信访问题赴省进京“零上访”目标,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奥运信访安保工作先进集体”。
坚持检校联手,持之以恒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县平城中学和职业中学,举办了第九届“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围绕“学法、守法、维权”主题同广大师生进行了广泛的法律咨询和互动交流,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有效避免了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年来,院党组按照高检院和省、市院关于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办案力度,落实办案责任,发现案件线索和突破案件的能力得到提升,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进展。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2件2人,挪用公款案3件3人,渎职侵权案2件2人,人民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5件5人,依法追回赃款20余万元。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充分运用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对重大案件线索统一管理,侦查工作统一指挥,侦查资源统一调配,快立快侦,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在查处的7案中,大要案比例达57%,县总工会原主席徐莲香贪污、受贿要案的成功查办,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重点查办涉及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紧紧围绕征地拆迁、移民补助、扶贫救济、劳动保障、医疗、教育、就业等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严查侵害民生利益职务犯罪案件。在接到反映某乡镇落实退耕还林补助款不到位的情况后,迅速派员对该乡六年以来的退耕还林补助兑现情况进行调查,从中立查一起基层站所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案,并将依法追回的3万余元支农惠农资金退给了广大老百姓,切实维护了农民利益。
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按照高检院关于开展严肃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部署,深入县国土资源、安监、环保、卫生等部门,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逐一排查,立案查办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案2人。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参加了由县委组织的学习“十七大”精神宣讲团,对400余名农村党支部书记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依托杨村的“干部培训学校”,建立了面向全县农村干部的预防职务犯罪培训基地,对百名大学生村官进行了岗前任职培训;同步介入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对受理的6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及时给予答复;围绕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预防调查4次,立查2起职务犯罪案件,移交县纪检、监察部门处理3件;深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培训国家工作人员700余名。在我县召开的全市检察机关预防涉农职务犯罪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上,我院的预防工作经验得到省、市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为依法维护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平正义,重点纠正了该立案而不立案,违法立案、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共提前介入侦查活动15次,提出口头纠正违法意见16次,依法纠正公安机关违法立案3件3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5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5件。追诉漏犯8人,追诉漏罪4条,改变案件定性5条,全部被法院采纳,依法提请抗诉1件。
加强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监督。在看守所设立了“检务公开栏”和检察官接待室,全面推行检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驻所检察活动,被高检院授予“二级规范化检察室”。以杜绝超期羁押和安全防范检察为重点,狠抓日常监督,定期与看守所召开联席会议,坚持与在押人员开展谈话,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维护了看守所的安全稳定,工作经验在全省监所检察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推广。同时,狠抓监外执行罪犯专项检察,建立了《罪犯监外执行情况检察台帐》和《重点罪犯监督档案》,避免了监外执行罪犯的脱管漏管。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为扭转民行检察监督不力现状,加强与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乡镇司法所的沟通联系,开展送法下乡和宣传活动,共对3起民行申诉案立案审查。积极开展民事公益诉讼,对被告人成喜莲因失火造成集体林地直接经济损失4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建议两受害单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审理,被告人作出了赔偿。
四、自觉接受监督制约,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始终坚持正人先正己、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不断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依法进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把法律监督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情况,按时列席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认真落实有关决议,及时办理交办事项。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系制度,规范了同人大代表联络程序。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并逐一落实改正,保证了检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责,促进了公正执法。
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继续加强对“三类案件”和“五种情形”的监督力度,将2起职务犯罪案件纳入监督范围,并主动邀请市、县人民监督员进行了交叉监督评议,保证了职务犯罪侦查权、公诉权的正确行使,加强了对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外部监督机制,提高了执法质量和办案水平。
五、引深创建活动,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
在创建“服务型、学习型、节约型、廉洁型”检察院活动中,把队伍管理制度化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常抓不懈,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有了新提高,检务保障水平得到新提升。
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抓手,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和队伍实际,采取党组成员讲政治理论,中层骨干和业务尖子讲检察业务、检察长跟庭、文书展示、案件评查等形式,不断引深岗位练兵活动,干警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法律监督能力明显提高。2名干警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通过率达100%,全院75%的干警取得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积极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建成了电子阅览室、健身房,组织了征文、书法、绘画、摄影等比赛活动,采取多种形式隆重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举办了“奥运、庆五一和七一”等系列文体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激发了工作热情。全面推进机关整体建设。以党建带队建,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培育亮点,大力开展“文明和谐单位”创建工作,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和谐机关”荣誉称号,机关党支部被县委表彰为“先进党支部”,丁端阳同志被省院表彰为“全省监所检察工作先进个人”和“山西省优秀检察官”。积极筹措资金30余万元,对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侦查指挥中心和视频会议室等三个科技强检项目进行了升级改造,提升了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政协及全县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关心。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各位代表,向社会各界致以诚挚的感谢!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检察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一是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全面充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民生意识、责任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三是查办的职务犯罪大要案数量还较少,质量还需提高;四是人员短缺制约着检察工作的有序开展,检务保障水平有待提高;五是诉讼监督仍是薄弱环节,执法规范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改进。
2009年,我县检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开展“服务型、学习型、节约型、廉洁型”检察院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检察业务规范化和检察队伍制度化建设,为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司法环境。结合我县检察工作实际,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
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要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方向,进一步解放思想,澄清模糊认识,切实转变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模式,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着力提高检察干警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的能力,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着力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努力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要更加自觉地承担起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在执法理念、执法措施上真正融入经济建设中,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职务犯罪;依法打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继续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坑农害农犯罪,加大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力度,强化涉农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业生产,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三、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势头;依法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活动,巩固农业农村发展的良好势头;依法打击危害安全生产的犯罪活动,维护健康的经济社会秩序;正确把握和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进一步加强涉检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四、更加关注和保障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犯罪,依法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强化对涉及劳动争议、保险纠纷、补贴救助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体现司法为民。五、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要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措施,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务求在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上取得新突破,在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果上见成效。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刑讯逼供以及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问题的监督,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专项检查,防止放纵犯罪和冤枉无辜。进一步加大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力度,探索开展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切实纠正裁判不公等问题。加强对看守所执法活动和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力度,促进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依法进行。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争取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紧紧围绕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以新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