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法律援助中心开展窗口服务监督检查工作
铁岭县法律援助中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开展窗口服务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要求,对法律援助便民窗口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工作包括:对“148”法律援助专项热线上是否全天畅通,便民窗口是否全天有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接待,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文明用语、在岗时间等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员由本中心主任及社会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担任,不定期对窗口服务进行实地抽查、电话回访,接受群众监督。
同时,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扩展援助领域。特别接近年末,加大对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开辟绿色通道,构建四级法律援助服务体系,打造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简化受理审查程序,采取一次性告知制度,让办事群众来一次,一次办结;着重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服务,接受法律咨询,及时、准确地为军人军属提出的离婚诉讼、财产继承、交通事故等方面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