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铜人社发〔2015〕73号
各区县人社局,新区人社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铜政发﹝2014)11号)、《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铜政发﹝2014)32号)和《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铜政办发﹝2015)19号)精神,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取消和下放32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取消30项,下放管理层级2项。
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及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于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再审批或变相审批,尤其是对取消后转变为日常管理方式的审批事项,要抓紧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实现从行政审批向一般管理和主动服务转变。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做好承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落实到位。
***1: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计30项)
***2: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计2项)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