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日前,省工商局对我市今年上半年年报工作给予通报表扬,我市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分别为92.81%、97.37%和92.66%,分别比去年增加3.74、3.67和3.22个百分点,位列全省第五、第二和第三位。
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大部署,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措施。2018年,市工商局市场规范和企业信用监管局,以提升市场主体质量、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为目标,主动作为,精心组织,加强培训和督导,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水平。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信用监管部门牵头、相关市场所合力落实的工作格局。其中,重点落实年报通报制度和督导机制,共下发年报通报4期,组织专项督查和工作督导5次,每周公布年报工作数据,定期调度工作情况,确保责任落实、应报尽报。
通过新闻媒体播发、手机微信、注册大厅提示、印制张贴海报等多种途径,开展年报宣传激励,对基层业务骨干和市场主体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市县(区)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机关采取划片包户、责任到人的方式,走进企业培训、指导,为企业答疑解惑,确保企业按时年报、规范填报。
扎实开展休眠企业清理工作,引导激活和吊销长期不经营休眠企业成效明显,降低了年报企业虚数,净化了市场环境。全市今年上半年吊销企业703户,引导激活67户,注销26户。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