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菏泽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市编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组织编制了《菏泽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共42项。本通知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市编办负责将《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机构编制网站上向社会公开;10个工作日内,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在本部门(单位)网站上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行政审批事项名称、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及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等。
二、凡未纳入《清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审批部门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依照规定应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的技术性服务,纳入行政审批程序,一律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的义务。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转为中介服务。今后确需新设中介服务事项,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
***:菏泽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