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85号提案关于推动农村公路用地确
(C类)
菏自然资规复字〔2020〕8号 签发人:李建刚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
第185号提案的答复
穆化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农村公路用地确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工作,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深化农村制度改革的根本举措。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市相继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开展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
2019年10月30日,省自然资源厅转发了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字〔2019〕56号)。我市高度重视,及时把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目前,全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今年4月份,国家自然资源部下发通知,要求市、县2020年底前要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接收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移交完成后,根据省、市安排,我局将及时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日常登记业务。
同时,2019年7月11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等5部局联合印发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鲁政字〔2019〕246号),提出利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省重点区域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随着农村各项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和推进,农村公路的确权登记会很快提上议事日程,届时我们将根据国家、省安排部署,积极推进农村公路确权登记工作,按时完成确权登记任务,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基本保障。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请继续关注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开展,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促进我市更加健康和谐发展。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24日
(联系单位: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科
联系电话:0530-5899978)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