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在养野生动物处置工作妥善推进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出台后,庆阳市按照国家林草局和省林草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7县1区林草部门和4个林管分局开展了辖区在养野生动物调查摸底,并严格按照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及时开展了后续处置工作。
据调查,庆阳市共有野生动物养殖户112户,在养野生动物123874只,种类包括梅花鹿、鹌鹑、鸵鸟、野猪、赤峰锦蛇、王锦蛇、眼镜蛇、林麝等25种。为稳妥推进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切实保障合法养殖户的权益,市上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向国家林草局驻西安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省林草局进行汇报衔接,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市县两级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林草部门及时向养殖户宣讲政策规定,在充分尊重养殖户意愿的前提下,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和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分别制定了辖区内在养野生动物《处置方案》,涉及补偿的县区,逐一同养殖户协商,明确了补偿标准和方式,保障处置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止目前,庆阳市已完成处置在养野生动物123570只(处置前自然死亡、逃生380只,自然生产新增70只),其中:移交畜牧部门管理动物111542只,移交代养机构6只,无害化处置4841只,继续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7181只。各县区结合实际,在处置在养野生动物中累计兑付补偿资金200.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