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健局开展病源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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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5日发表
为做好疫情期间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实验室生物安全防范能力,全面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中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7月22日,县卫健局组织县卫计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县疾控中心分三个组对全县所有医疗卫生单位生物安全实验室开展督导。督查主要通过现场核查、现场测量、资料审查等方式,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组织管理、安全监管、备案执行、人员培训和硬件设施、安全规范等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重点督导承担新冠肺炎病毒检测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两家生物安全实验室。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通报制度,并要求限期整改,及时纠正,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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