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陇星塑业有限责任公司25万吨年废旧塑料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
一、项目概况
临洮县陇星塑业有限责任公司2.5万吨/年废旧塑料回收再利用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洮县中铺镇南家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再生塑料颗粒生产车间、塑料薄膜生产车间、成品车间及生活福利设施等,总建筑面积7752m2,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处理废旧塑料25000吨,年产再生PE颗粒15000吨,生产地膜10000吨。
二、主要产污环节及治理措施
1、大气污染
①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罩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气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②废旧塑料堆场建设半封闭堆棚,粉尘产生量较小。
③项目采用双轴撕碎机破碎,设备运行转速低,粉尘产生量较小。
经预测,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水污染
项目废水主要是废塑料清洗废水、冷却系统冷却水、食堂废水及洗漱废水。项目清洗废旧塑料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冷却系统冷却水也循环使用;员工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泼洒抑尘;生活区产生少量的洗漱废水,用于厂内泼洒降尘。所有废水均不向外界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3、 噪声污染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粉碎机、挤压机等,通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明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旧塑料拣选固废、沉淀池泥沙均为一般固废,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模头清理固废及不合格品返回生产;项目固废能够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物的排放满足排放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中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保证达到项目建设的“三同时”要求,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以厂址为中心的2.5km范围内周边居民、单位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当地目前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是否知道或了解本项目的情况、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有何影响、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带来的环境问题是什么、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将对本项目建设的看法和意见、对环境保护的合理化建议等直接致电或发电子邮件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公众发表意见应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进行个别访谈。我们热诚欢迎您的参与并考虑您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间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洮县陇星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中铺镇南家村
联系人: 石为军
联系电话:188****2266
七、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济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济宁市置城国际C座19楼
联系人:臧新宇
电话:0537-2350628
邮箱:76388357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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