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健全完善四项机制推进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今年以来,庆城县健全完善沟通协调、三级联动、责任清单、督查巡查四项机制,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一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及时调整充实了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综合协调、资金保障、基础设施、安全住房、产业扶贫、监督检查等14个脱贫攻坚专责工作组,出台了《庆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责工作组职责,建立了沟通协调、定期召开会议、工作报告等机制,提高了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建立三级联动机制,加强帮扶力量。按照“领导挂帅、单位帮扶、干部驻村”的方式,调整优化了帮扶工作力量,县级领导联系1个乡镇,县委常委每人帮扶所联乡镇贫困程度最深的2个贫困村,其他县级领导每人帮扶1个贫困村,每个县直部门联系1个行政村,县级、科级干部每人帮扶2—4户贫困户,一般干部每人帮扶1—2户贫困户。组建了51个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选派了103名熟悉农村工作的优秀干部担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帮助贫困村制定脱贫规划、培育富民产业、帮办惠民实事、调处矛盾纠纷,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实现了最强的力量帮扶最贫困的乡村。制定了《关于加强基层一线扶贫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乡镇扶贫工作站机构设置,强化了乡村扶贫干部激励保障措施,为脱贫攻坚打造了一支稳定精干的扶贫骨干队伍。
三是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扶贫责任制,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坚持定期召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办公会、协调会,集中研究解决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主动抓促,有力保障了各项精准扶贫工作任务的高效落实。制定了《庆城县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庆城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责任清单》,县委、县政府与县级分管领导、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书,进一步细化了政策措施,靠实了工作责任,传导了工作压力,形成了县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扶贫的工作格局。
四是建立督查巡查制度,严肃执纪问责。制定了《庆城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庆城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采取巡回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每月对脱贫攻坚项目推进、驻村帮扶工作开展、精准脱贫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和慵懒涣散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对工作明显滞后或出现重大失误的进行严肃问责。今年先后对6个乡镇进行了通报批评,对12名乡镇主要负责人、16名分管负责人和17名村干部进行了工作约谈。扎实开展“两查两保”、“三纠三促”和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扶贫政策落实、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贪污侵占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全县共立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23起,处理52人,挽回经济损失90.2万元,做到了扶贫工作推进到哪里,督查问效就跟进到哪里,以严厉的督查问效倒逼脱贫任务的高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