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委办公室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编号28)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州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指挥部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州委办公室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编号28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问题编号 | 整改任务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成效 |
28 | 坚决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加强长江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督促各地党委、政府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面加强长江和两岸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湖北省高质量发展。 | 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加强长江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在恩施州落地落实。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现高质量发展。 | 1. 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加强长江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增强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2. 加强履职尽责***管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进一步明确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指导督促各县市和州直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快突出问题整治,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3. 加强督查督办。将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列入年度重点督查工作计划;组织暗访督查,推动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全年生态环境保护指标顺利完成。 4. 严格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 5. 严肃追责问责。督促各县市和州直相关单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落实;不断完善被问责干部教育帮带制度,压紧压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 1. 州委制定了《中共恩施州委常委会议事和决策规则》,形成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要精神的长效机制。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通过州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和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了***生态文明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了***、***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同时还将生态环境教育系列课程列入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精心开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教学专题,确保学习制度化、常态化。 2. 成立了以州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将绿色发展重点举措纳入2019年州委常委会工作要点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州“四大家”秘书长联席会议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统筹研究部署工作。2019年,州委常委会会议、州委中心组学习和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0余次。2019年7月5日,州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恩施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州政府先后召开10次政府常务会议、20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长江大保护、蓝天保护战、污水治理等工作,187人次深入基层调研督办生态环保工作,切实扛起“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失职追责。州委通过开展巡视整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精准实施“裸土复绿”、专项治理铁路沿线环境,进一步抓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 州委书记柯俊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多次深入县市开展环境保护调研,今年以来先后到巴东、恩施、宣恩、建始等县市调研督办河长制落实情况、州域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及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我州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专项督查、全州环保督查、全州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及“绿盾行动”自然保护区督查纳入了《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清单》。5月20日至24日,州督查考评办会同州生态环境局组成督查组对全州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印发了督查通报。同时还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双月督查内容,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4. 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州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年度考核内容,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考核结果作为州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坚持在选拔任用干部、评先表优等工作中,主动征求环保部门意见,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坚决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州督查考评办公室已将大气、水、耕地、森林等列入2019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并于8月30日召开省对州政绩目标考核工作调度会议,督促相关单位履职尽责。 5. 2019年6至7月,州委组织对全州八县市生态环保问题整改现场问询及抽检工作,持续深化州直八个督导组分片联系八县市的机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压力传导责任落实。州纪委监委严格执行省纪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19年行动举措》(鄂纪发﹝2019﹞3号),把职责摆进去,带头查摆问题,逐项整改,对反映利川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滞后的问题认真开展核查,并实施精准问责。截至11月,今年全州生态环保领域共追责问责9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8人,组织处理55人。 |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19年12月6日至12日,共7天)向州委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8227952
中共恩施州委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
责任编辑:曹贤炜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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