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创业创新引导基金初创期基金贷款流程
为进一步简化初创期基金审批流程,提高基金发放效率,6月24日,我市出台了《荆门市创业创新引导基金初创期基金贷款流程》。
该流程由农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市创新创业服务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经过协商后联合发布。贷款对象为符合我市中心城区创业创新引导基金发放要求的大学生创业创新及初创期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为单个基金申请人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基金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贷款流程由基金使用人向市创新创业服务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作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大学生创办企业提供法人代表的毕业证书等复印件,市专利技术或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成果证明文件。市创新创业服务局负责对中心城区各众创平台入驻孵化项目评审资料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情况,将符合我市创业创新引导基金政策条件的企业(项目团队),集中向合作银行推荐。合作银行依据信贷要求,进行实地贷前调查。重点对申请人借款用途、还款资金来源、盈利能力和成长性等进行调查核实。合作银行审查无误后,基金申请人以股权、知识产权、第三方担保(包括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器等)或根据合作银行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抵押或担保。基金以个贷形式放贷,在满足发放条件后,合作银行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贷款的发放。
贷款到期后(一年结息一次),基金使用人将相关资料提交给合作银行,合作银行对提交的资料核对信息,并计算贴息资金盖章后报农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者需提交贷款贴息申请表,与合作银行签订的荆门市创业创新引导基金的贷款协议复印件及支付利息的相关资料。农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合作银行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审定后的贴息资金拨付到农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农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市财政局拨付的贴息资金后,按核定金额将贴息资金拨付给基金使用人。合作银行收到贴息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农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将贴息资金拨付到位。(记者高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