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依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级部门监管清单管理办法
7月1日上午,市长张依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荆门市市级部门监管清单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
今年2月,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市级部门监管清单制度,为确保监管清单落地见效,市编办(市审改办)组织起草了《办法》。《办法》主要包括适用范围、职责划分、监管措施、强化保障和责任追究五个方面。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市编办(市审改办)负责清单的编制、调整、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监管清单的合法性审查和对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要进一步明确行业监管部门责任,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谁牵头、谁监管”原则,依法履行监管责任。要进一步聚焦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突出审管分离事项和多部门共同监管事项,结合各部门监管实际,制定监管清单运用操作指南,确保清单落地见效。要进一步探索创新,市编办(市审改办)、市行政审批局要加强探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边试边改,确保《办法》务实可行、管用有效。要进一步强化督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抽查,每半年开展一次联合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要创新督查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确保督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记者刘阳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