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央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省序号
一、整改事项
非法砂石码头清理整治不力。为荆州市洪湖市洪监高速三标段项目配套的临时砂石码头,位于长江新螺段白鳍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应于2016年5月20日前完成拆除,地方政府也上报已经完成拆除,但督察发现,截至2018年11月仍未清理到位。
二、整改目标
码头设施全部拆除到位,场内砂石全部清运到位,岸线滩涂全部复绿到位。
三、完成情况
洪湖市集中治理长江非法码头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交通、河道、海事、螺山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对螺山临时(过渡性)集并点采取四断措施(断电、断航、断水、航路),现场驱离作业趸船2艘,督促业主拆除变压器1台套及供电线缆,办公用房3间及电子秤2台套、隔离护栏200米、撤离装载机3台,对进场道路采取削坡还堤永久彻底断路措施。清场面积约10000平方米,截止11月底已完成复绿。经对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排查,位于实验区的4处(1处油品接卸和3处水上加油站)已关停。
此项整改工作已完成,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长期坚持。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18日,共7天)向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道文 0716-8568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