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襄阳唐池圣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关于襄阳唐池圣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核查处置的公告
关于涉及襄阳唐池圣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郧阳红薯粉条,经襄阳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抽样检验,不符合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5月12日,襄阳市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襄阳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出具检验报告1份(检验报告编号为:GJSYSPJ2200996),立即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产品郧阳红薯粉条为该单位向供货商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五味俱全调味品商行购进,经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2年5月12日,本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报告送达该单位并申请立案调查。
二、襄阳唐池圣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
该案案发后,当事人立即停止从供应商处进货,并将相关情况告知他们,同时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当场提供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货证明、产品检验报告。当事人基本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法律义务,作为餐饮服务提供者,当事人索取了商品合格的检验报告,且不具有违法的主观故意。目前我局也没有接到有顾客反映因食用该酒店食物出现身体不适症状的相关信息,其违法行为未造成不良后果。
以上事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经本局研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的经营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三、整改情况。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学习。
四、公示网址链接。
http://www.xfxc.gov.cn/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热线电话12315投诉举报。
襄阳市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