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强化三个引导保证批捕质量
本网讯(通讯员谭青青)针对2012年捕后轻刑率偏高的现象,西陵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2013年工作中强化对侦查机关引导,严格依法办案,杜绝审查逮捕环节中的质量瑕疵案件。截止2013年6月,该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 63件100人,不当逮捕案件数为零,相比于上一年度的8.98%不当逮捕率,案件办理质量已有显著提升。
一、引导学法用法,贯彻落实新刑诉。检察院把握新刑诉实施的契机,在加强自身理论知识学习的基础上,更注重办案程序中的落实。在该院办理的本年度首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发现公安机关未依法适用特别程序,立即向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强化其对新法的认识。从《价格鉴定结论书》到《价格鉴定意见书》虽只有毫厘之差,但依照刑诉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新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经承办人的反复提醒,公安机关终于规范了文书名称。
二、引导调查取证,证供契合明案情。在办理近年高发的信用卡诈骗案中,该院干警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审核恶意透支的起算时间,明确要求办案人员提供涉案银行详细规定。面对办案民警从来没有要求提供 的疑惑,经承办人的坚持,最终得以向银行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材料显示,并非所有银行的信用卡均适用相同的还款期限,逐案审核恶意透支起算时间确有必要。在办理李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中,案卷材料出现多处描述不一致,导致毒品证据固定存在瑕疵,经承办人审查核实证据最终批捕犯罪嫌疑人,事后,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公安机关规范涉毒案件中毒品证据的固定。
三、引导侦查办案,说法讲理促沟通。针对民众关注度极高的超市投毒案,本院干警主动提前介入,审查案卷材料,指导侦查活动,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正在进行精神病鉴定,其它的调查取证工作仍在继续进行中。今年6月,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开设***犯罪专项行动,该院侦查监督科在一日之内收到公安机关提请逮捕5件17人开设***案件,且均为市公安局指定管辖的异地案件。在分管检察长带领下,承办人主动与办案民警沟通,引导侦查补证,并多次集中讨论,在积极向市院领导请示的基础上,确立了统一的批捕标准,保证了批捕质量,最终批捕5件12人,不批捕4人,公安机关撤回1人。
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该院干警通过常态化沟通,准确把握案件办理的疑难重点,与公安机关建立良性互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