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12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宗惠主持召开第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婕、刘汉江、陈永高、姜立华和常委会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声军,县人民法院院长何仁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力,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蔡德军,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将保康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关于接受汪忠民同志辞去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议案和接受黄先锐等同志辞去代表职务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保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和保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王宗惠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政策争取力度,利用有利条件,重点布局城区棚户区改造,提升保康县城的城市品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认真采纳各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确保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向全体人大代表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各位代表要以饱满的热情,按时参加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积极讨论和审查各类报告,建言献策,为做好下一步人大工作和明年工作良好开局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