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明嘉达门业制品厂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明嘉达门业制品厂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明嘉达门业制品厂扩建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国家火炬计划佛山电子电器产业基地”南区140号进行扩建,项目总投资人民币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8600平方米,建筑面积8600平方米。扩建项目主要为增设钢门生产,建成后全厂预计年产金属门13500套、钢门50000套。扩建项目新增员工人数为50人,均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1个班次,每个班次8小时。扩建项目暂不设食堂,员工就餐主要依托配送。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我局于2012年3月15日审批了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明嘉达门业制品厂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三管白环[2012]21号),于2013年1月24日审批了该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三白环验[2013]3号);于2014年11月21日审批了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明嘉达门业制品厂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三白环复[2014]37号)。
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莘村机械塑料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治理设施设计处理量为2吨/日,由广州市海珠羊城环保有限公司设计承建。
扩建项目产生废气主要是喷粉粉尘、喷漆工序废气。喷粉粉尘经喷粉线自带回收装置回收后再使用,少量粉尘逸出。喷气工序废气经“UV光解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高空排放,治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0立方米/小时,由广州市海珠羊城环保有限公司设计承建。车间内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减少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噪声、振动的工艺和设备已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并严格限制工作时间。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三、监测结果
项目监测时生产负荷达75%以上。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喷漆工序废气达到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二时段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清洗废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监测结果详见广州安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安纳检字(2015)第111913号。
排放口编号:有机废气FQ-2701001、噪声ZS-2703001、固体废物GF-2701001。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已按照环评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进行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和建议
(一)机械设备应做好减震、密封、隔音等处理措施,确保噪音达标排放。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审批意见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和改变生产工艺。
(三)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四)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制订环保应急预案,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月14日至2016年1月20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三水区白坭镇人民二路26号,邮编:528131
联系电话:0757-87563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