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18】3号)要求,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提升会计监督检查质量,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市财政监督局拟对随机抽取的市国土资源局等3家单位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宜城市国土资源局
宜城市城乡社会救助局
宜城市宋玉中学
二、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由市财政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自2018年7月开始至2018年9月结束。
三、检查内容和重点
检查内容为被查单位2017年的会计信息质量,如有必要,追溯以往年度,或者延伸检查其他相关单位。
检查的重点是被查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单位的往来款项、非税收入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决算的真实情况及其他会计事项。
公示期自被查单位接到检查通知书之日起至检查结束。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提供被查单位涉及财政违法、违规的行为线索,并对检查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对反映的情况我们将认真核实,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财政违法违规行为举报、财政监督检查组廉政监督电话:
0710-4212849
宜城市财政监督局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