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口区司法局唐小荷荣获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
近日,渌口区司法局南洲司法所唐小荷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全市仅2人被授予此荣誉。
唐小荷同志2015年3月到株洲市渌口区司法局南洲司法所工作至今,始终坚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岗位,奋斗在乡村振兴的最前沿;致力于服务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解决群众迫切需求,不断创新南洲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方法。
一是“枫桥经验”再发扬。通过构建“小纠纷1234”“大纠纷4321”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完善南洲镇辖区内21个镇、村级调委会工作制度, 完成了调委会的新一轮换届,形成了113名调解员持证上岗,调解员主动介入与当事人申请并重的工作新思路。指导21个镇、村居调委会坚持镇每月两次、村每周1次的定期排查与重点时段及重点问题排查并重的方式排查矛盾纠纷130余次,成功预防了矛盾纠纷280余起,直接参与或指导村居调委会成功调处矛盾纠纷500余起,调解成功率100%,群众满意率100%,真正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
二是法治建设机制再深入。完善了以本人带头,法律顾问参与,志愿者广泛参加的法治南洲建设工作机制。成立了200余人的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采取线下(法治讲座、入户宣传、进集市宣传、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与线上(村村响广播、为民微信群宣传、公众号宣传、制作宣传短视频等)双管齐下的方式深入到南洲镇458个村民小组,12336户群众中开展广泛的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同时致力于服务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其重大行政决策及20个村居村规民约、重大事项开展法制审核把关及法治建议工作100余次,结合党建工作把普法推进到南洲镇1500余名党员干部中去,为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奠定理论基础;结合农村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政法单位进集市等活动为8000余名群众普法及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利用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为500余名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初审服务。
三是重点人员管控再严实。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法》施行,坚持帮扶感化与严格管理并重的重点人员帮教方法,带领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认真学习《社区矫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严格依法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及安置帮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的同时还采取一对一走访谈心、点对点就业指导等方式人性化帮助引导在册的27名社区矫正对象、 在册的105人安置帮教对象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截止目前,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15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84人,累计安置帮教刑满释放245余人。
南洲司法所在唐小荷同志的带领下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等各项业务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业绩突出,各项工作一直名列前茅,受到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当地党委、政府多次表彰及南洲群众一致好评。该同志不仅连续多年获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其带领的南洲司法所连续多年获区司法行政先进单位,南洲司法所2019年获司法部授予的“全国先进司法所”荣誉,南洲镇调委会2018年获评 “全国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全省人民调解先进集体”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