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招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三调联动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235521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按照贵阳市司法局、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开发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的通知〉的通知》和贵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贵阳市司法局、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发“三调联动”工作机构公益性岗位的通知》要求,经乌当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区13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招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三调联动公益性岗位人员22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服务时限:
1、招聘人数:22名。
2、聘用期限:3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可续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
乌当区城镇户籍,登记失业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2)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3)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注:有当地政府出据的失地证明);
(4)零就业家庭成员(注:有零就业家庭证);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校毕业生: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未就业并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父母一方持有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6)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2、招聘条件:
(1)拥护***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年龄在20周岁以上至45周岁以下(1968年9月1日至1993年8月31日)出生人员;
(2)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三调联动岗位工作;
(4)熟悉电脑操作。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1.招聘程序:按照招聘计划发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综合文化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的程序进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助区司法局按照招聘条件和程序完成招聘工作。
2.时间安排:2013年5月27日发布招聘简章。
3.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至6月15日。
4.报名地点:乌当区司法局政工科(区司法局四楼)。
5.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失业登记证明、复员转业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不接受委托报名和电话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6月21日上午在乌当区司法局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综合文化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30%,计算机操作占3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制卷。内容为法律、法规常识及文化等基础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
(1)笔试时间:2013年6月25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
2.计算机操作测试:
(1)计算机测试时间:2013年6月25日下午14:00—16:00;
(2)测试地点:见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
(3)测试内容为打字、制作文档表格等内容,计算机操作测试实行百分制。
(4)2013年7月2日公示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地点:乌当区政府网站及区司法局公示栏。公示时间:三天。
3.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30%和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占30%计算,根据两科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44名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1)面试时间:2013年7月9日上午9:00(地点另行通知)。
(2)2013年7月15日公示面试成绩及按综合成绩公示前22名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公示地点:乌当区政府网站及区司法局公示栏,公示期3天。
4.其他:
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为: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22名参加体检。若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区司法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
1、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合格后,将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政治审查,以保证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三调联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政治素质合格。如遇政审不合格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招聘单位及各乡镇司法所负责本辖区拟聘用人员政审工作。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考察对象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乌当区政府网站及区司法局公示樯。公示期3天,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招聘结束后的其他工作
1.应聘人员聘用后,由区司法局牵头,会同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考核(培训时间为10天)。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由区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并完善相关手续,
2.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由区司法局按照属地、就近原则将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到各乡镇司法所和片区司法所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区司法局与被聘用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三调联动公益性岗位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劳动合同》由区司法局政工科和社区矫正管理科存档,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三调联动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有效期间,由区司法局及用人单位共同管理。
4.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三调联动公益性岗位人员自动辞职、被辞退以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后,出现的空缺岗位,将重新进行招聘及办理聘用手续。
5.在招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三调联动公益性岗位人员中,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积极支持,确保招聘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三调联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
根据筑司通[2011]4号和筑综治办〔2011〕24号文件精神,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三调联动公益性岗位人员属于政府行使公共管理职能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区司法局统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聘用人员工资每月按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即每月1030元。(聘用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519.10元,个人应缴部分185.39元由聘用人员本人承担,扣除个人应交纳社会保险金,聘用人员每月领取金额为844.60元。)
五、工作纪律和其他事项
1.公开招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招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公开招考公告的发布、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的具体事项,均通过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因报考人员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本简章由贵阳市乌当区招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三调联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本次公开招考工作未尽事宜,由贵阳市乌当区招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三调联动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851--6846261、***02043
监督电话: 0851--***02698、***02350
联系人:张衡电话0851-***02043、130****4599
乌当区司法局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