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街道党纪党规党法学习情况
2014年以来,我办认真落实织委办字【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已经开展了2期党纪党规党法的学习,2014年7月11日上午10点,我办由组织委员张习芳同志,组织办事处包村干部、村干部、计生特岗在财政分局三楼会议室办学习《***章程》第七章——党的纪律
会上,由张习芳同志宣读《***章程》第七章内容:党的纪律。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章程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通过这次学习,在包村干部、计生特岗、村干部三者之间,织起一张紧密不可分离的网,环环相扣,脱节了只会让所有的人都偏离工作重心,远离自己的人生轨迹。同时,也使在工作中,他们能够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没有干不好的事,只有不想干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