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院党校定于本月11日开始举办2014年度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20日开始举办第2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培训班
培训对象:2014年度下半年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共68人。
培训时间和地点:2014年11月11日至11月20日,Z楼202教室。
请各系部党总支通知学员于11月11日(星期二)下午3:45到Z楼202教室报到并上课。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一)学员条件
1、教职工学员: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经过支部3个月以上培养考察且有明显进步。
2、学生学员:(1)在2013级学生中选送;(2)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经过支部3个月以上培养考察,且参加过学生党支部组织的党章学习小组学习并结业;(3)思想进步,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学期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名次位于班级前二分之一;(4)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二)推荐数额
1、教职工学员按照实际情况推荐,不受名额限制。
2、学生学员按照不超过以下名额进行推荐:信息系20人,机电系20人,艺术系13人,经管系30人,建工系20人,外语系10人,旅游系8人,生化系15人,船舶系6人,工业系15人。
(三)工作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推荐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细化推荐条件,认真做好学员选派工作,将推荐过程作为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不断端正入党动机的过程,学生学员推荐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学员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至zgcdjzx@163.com邮箱)于11月14日(星期五)前送行政楼434室。联系人:王钰,联系电话:5700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