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整治不文明行为的公告
关于集中整治不文明行为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了进一步提升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树立自治区西部区域中心城市品牌形象,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建设富裕、宜居、美丽、幸福、和谐乌海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市文明办、城管、民政、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从即日起,对以下11类不文明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和依法处罚,鼓励社会各界群众、志愿者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抓拍举报。同时有奖征集相关视频、图片,在媒体公开曝光。请广大市民自觉践行公共道德,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共同打造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
1.随地吐痰、便溺,乱丢杂物,乱扔烟头,乱涂乱画。
2.大办丧事,鼓匠扰民,沿街抛撒纸钱、焚烧冥纸。
3.违法驾驶、乱停乱放;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指示,横穿马路或跨越道路隔离栏。
4.驾乘人员向车外抛洒杂物。
5.占道经营;违章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
6.损坏垃圾箱、报话亭等公共设施;踩踏绿地。
7.乘车、购物时不遵守公共秩序。
8.在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举止不雅。
9.在公共场所遛狗,宠物随地便溺。
10.出租车、公交车、长途客车司乘人员仪容不整、言行不文明。
11.沿街流动叫卖;流浪乞讨人员长期滞留公共场所乞讨。
举报电话: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612030
市民政局 2022590
市交通运输局 96155 2888***4
市公安交警支队 2023551
有奖征集电话 2612030 2999517
邮箱:xzzfj_001@163.com wmb_9517@126.com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民政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交警支队
2013年3月19日
分享到: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