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今年以来,我市将互联网广告作为广告监管的“重头戏”,瞄准问题导向,加大互联网媒介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初有成效。
一是开展网络建档,拓宽线索渠道。市局确定26家重点网站,建立监测档案,每月监测不少于2次,定期编制、通报互联网广告监测报告。充分利用国家总局、省局广告监测平台,及时掌握违法线索动态;全市累计监测互联网广告15333条次,交办、查处国家总局、省局违法线索6条;编制、通报互联网广告监测报告7期。
二是锁定重点领域,强化执法办案。紧盯导向问题,聚焦违法广告频发的房地产、金融理财、保健食品、药品、医疗等重点行业,以重点监管网站和影响力较大的APP、微博、微信公众号的线上排摸和各类专项检查,结合投诉举报,并在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加大监管检查力度和密度,严查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使用绝对化用语等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互联网广告违法案件共13件,罚没款14.15万元,其中1件入选全省互联网典型案例。
三是健全制度规范,提高研判水平。建立健全互联网广告投诉举报受理流程,做好违法线索发现与查处流转工作,畅通市县(区)联动机制;制订《舟山市大众传媒广告监测办法》,将全市重点互联网网站发布的广告,纳入常态化监测范围,推行违法广告线索会商制,加强违法线索研判分析能力。
四是注重内外共治,提高监管效率。一方面,充分联动各县区业务条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外部方面,及时调整完善舟山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机制,强化信息共享,推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开展行政约谈12次,宣传19次;同时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新闻媒体等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监督,形成群策群力的监督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