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转发关于开展广东省第四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财政办: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第四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粤财会(2022)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
具备条件的人员请于2022年7月18日至31日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点击“高端会计人才选拔报名”“广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选拔报名”填写申报信息,上传近期二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和相关佐证材料(pdf格式)。
省财政厅于8月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将《广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1,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原件和《单位承诺书》(***2)单独报送,申请表复印件和相关佐证材料A4纸打印装订成册,于8月8日前将上述材料快递至市财政局会计科,由市财政局统一汇总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第四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粤财会(2022)4号)《佛山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第四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佛财会(2022)3号)执行。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2022年7月12日
***1:佛山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第四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pdf
***2: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第四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