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县乡两级单位权力运行流程图(2021年版)的决定
威府令〔2022〕1号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县乡两级单位权力运行流程图(2021年版)的决定》已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暨编制县乡两级单位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2020年版)的决定》同时废止。
县长:邓林
2022年1月20日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动态调整县乡两级单位权力运行流程图(2021年版)的决定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县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贯彻落实好省、市减证、高效、便民的办事要求,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对2021年各乡镇(街道)、自治县各有关单位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动态调整。
自治县各有关单位权力运行流程图调整后共计3059项(***1)。其中行政许可类186项、行政处罚类2396项、行政强制类141项、行政检查类130项、行政征收类共计14项、行政给付类16项、行政奖励类24项、行政裁决类2项、行政确认类25项、其他类125项。
乡镇权力运行流程图调整后均为85项(***2),其中:行政许可类4项、行政处罚类4项、行政强制类3项、行政确认类8项、行政裁决类3项、行政给付类6项、行政检查类9项、行政奖励类2项、其他类事项46项。
街道权力运行流程图调整后均为75项(***3),其中:行政许可类2项、行政处罚类3项、行政强制类3项、行政确认类6项、行政征收类1项、行政给付类6项、行政检查类7项、行政奖励类1项、其他类事项46项。
各乡镇(街道)、自治县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调整后的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流程图上的流程、环节和证明事项实施行政权力,未纳入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的流程、环节和证明事项一律不得实施。
***:1.威宁自治县县直相关单位权力运行流程图(2021年版)
2.威宁自治县乡镇权力运行流程图(2021年版)
3.威宁自治县街道办事处权力运行流程图(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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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威宁自治县县直相关单位权力运行流程图(2021年版).rar
2.威宁自治县乡镇权力运行流程图(2021年版).rar
3.威宁自治县街道办事处权力运行流程图(2021年版).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