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吉祥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蓬溪县吉祥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村:
清明节将至,上坟祭扫、烧香化纸、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活动将大量增加,森林火灾隐患更为突出,森林防火将面临异常严峻的形势。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9日期间定为我镇清明节森立火灾高发期(下称“高发期”),对近期森林防火工作相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强化责任落实。各村民委会主任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科学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得力措施,坚决避免火灾事故,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二、加强宣传、劝导和巡逻
高发期内,各村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要加强野外火源巡查,并建立巡查台账,及时、准确登记野外火源使用者信息,并做好文明敬香宣传和劝导工作。
三、严格值班值守
各村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高发期内,各村干部凡外出吉祥镇范围内,均要向镇主要领导请假。
四、及时处置和上报
要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和报告森林火情信息。坚决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发生森林火灾,没有及时掌握和报告情况,造成工作被动,酿成重大损失的,将严肃问责。
五、逗硬目标考核
高发期内,每出现一起森林火灾,都要据实发出工作通报,年终将按照2018年目标绩效考核办法逗硬考核。
蓬溪县吉祥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