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场站: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发放实际 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1〕 158 号)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 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农种发
[2021] 102号) 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康平县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 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康乎县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康平县财政局
2021 年 7 用 14 日
***
康平县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 省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农
[2021)158号)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 印发沈阳市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农种发[2021] 10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依据和标准
(一) 补贴对象
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 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合法耕地) 种粮的大 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 服务双方合同(协议) 约定,由地方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 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 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 , 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国营农场比照当地农户享受一次性补贴 政策
(二) 补贴依据
补贴依据为今年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甘薯、马铃薯、
谷子、高粱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三) 补贴额度及标准
省下达我县一次性补贴资金共计1631万元,根据下达的资金额度及今年我县粮食实际种植面积确定补贴标准。
二、补贴资金拨付与发放
此次资金按规定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达。要在耕地 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程序和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实际完 善发放办法,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 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要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采取"一卡(折)通"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使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下达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是落实***、*** 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抓紧制定本级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做好补 贴发放工作,于7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通过落实一 次性补贴,充分激发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
(二) 规范发放流程,按时发放到位
1.自主申报登记.实际种粮农民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 主向耕地所属村委会申报今年实际种植面积,标明种植作 物、耕地属性(承包、流转等),同时登记补贴惠农"一卡通 " 账号 ,填写附表 1.
2.统计汇总核查.由乡镇(街道或农场,下同) 政府负 责组织各村委会对全村一次性补贴基本信息情况(姓名、种 植作物、种植面积、耕地属性、“一卡通"账号等”按统一 格式进行汇总,并进行核查确认.
3.实行村级公示.经核查确认的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表由 乡镇部门经手人和政府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村委会负责 人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后,以村为单位公示3天.公示期 间,对群众有异议的基本信息,要立即核实并更正,确保基 本信息完整准确。
4.汇总备份上报.各乡镇将核查确认后的补贴基本信息 (分户情况) 汇总,由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
报县农业农村局,同时将相关基本信息情况备份归档,以备 核查。
5.补贴资金拨付.县农业农村局对本地区补贴基本信息 汇总确认后,以正式公函形式将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表报县财 政局.县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联合测算补贴标准,按规定及 时发放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后,要组织将补贴资金 发放信息以村为单位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提高资 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 强化保障措施,加强资金监管
各乡镇要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建立抽 查及专项核查机制,利用大数据辅助核对,强化资金的审核 和监管,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坚决禁止补贴发放中可能 出现的各类问题。严禁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纳入补贴范围,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集中保管农民补贴资金发放的存折(卡) 、支取他人补贴资金.
(四) 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思想引导
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 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 者、补贴目的为有效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 响,稳定农民收入.乡镇及村组干部,要准确把握补贴的政 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各乡镇要通过微信、大喇叭等采取多种 宣传形式,将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宣传到村到户,做好信息 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策透明度.一定及时解答农民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
(五) 加强调度,按时报送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7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场站把申报结果报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公开咨询热线电话:87330290 县财政局公开咨询热线电话:87344409
***: 附表1、***乡(镇、街道) 2021年种粮农民一
次性补贴面积申报(公示) 明细表
附表2、***乡(镇、街道) 2021年种粮农民一 次性补贴申报面积统计汇总表
***1.
**乡(镇、街道) 2021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申报(公示) 明细表
***村(盖章) 2021年7月 日 单位: 亩
序号 | 农户姓名或经 营主体名称 | 申报面 积合计 | 耕地属性 | 其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通账号 | 申请人签字 确认 | ||||||||
承包 | 流转 | 玉米 | 水稻 | 大豆 | 小麦 | 马铃薯 | 红薯 | 谷子 | 高粱 | ||||||
注: 数据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填表人签字:
村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