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府关于取消承接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及《省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苏政发〔2020〕104号)文件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57项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和下放29项行政权力事项的管理层级。其中,我市涉及取消事项19项,承接事项24项。此外,市各业务主管部门拟下放30项行政权力事项管理层级。
二、主要内容
《方案》内容分为正文和***2个部分。
正文部分主要是背景、内容和要求。
***为三张表格,分别是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19项)、市政府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24项)和市政府拟下放行使层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30项)。
三、下一步工作
1.对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分类做好承接工作。对省政府同时下放至我市市区两级的事项,市级业务部门以条线为单位开展业务指导,切实规范业务办理和事中事后监管。
2.关于我市拟下放管理层级的30项行政权力事项,市协调办将会同市委编办组织江北新区及各区明确本辖区承接部门。
3.市协调办将督促江北新区、各区及市各部门认真做好取消、承接和下放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事项,及时停止审批,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承接和下放事项,切实做好衔接工作。
相关文件:市政府关于取消、承接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