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南澳县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实施方案
汕头市南澳县创建广东省教育
现代化先进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我县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步伐,进一步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实现新发展、新变革、新跨越,根据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分步实施,注重内涵发展和特色建设,不断提高教育均衡化、优质化、大众化、信息化、国际化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着力打造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为建设美丽幸福南澳提供强大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17年,南澳教育实现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或适度超前,主要指标达到(超过)汕头市(粤东)平均水平,实现教育公平。建立起结构优化、协调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形成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的学习型社会,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具体目标
1、实现教育普及水平现代化。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98%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能力系数达到1,入学率保持在100%,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97%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100%,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要求,实现教育公平。高中教育阶段学位供给能力系数达到0.9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中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8%以上,省一级学校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分配比例达到省要求。
2、实现学校办学条件现代化。100%的学校建立学校门户网站和校本资源库,各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进班级的比例达100%,100%的教师配备专用教学用终端,90%以上教师及初中以上学生拥有个人实名制的网络学习空间。实行电子政务、电子校务,教育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在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的应用覆盖率达到100%。
3、实现师资建设水平现代化。教师配置与学科结构符合中小学课程方案要求,专任教师100%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综合素质普遍较高。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小学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均达70%以上,初中专任教师本科率达90%以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比例达到15%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专任专业课教师比例在60%以上,80%以上的教师达到《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要求,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明显增强,有一批在省内外有影响力的“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教育行政人员95%以上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占有一定比例。
4、实现教育体系结构现代化。教育体系完整、结构合理,各级各类教育彼此衔接,协调发展,学校布点更加科学,规模更加适中,效益持续扩大,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初步形成。优质教育资源持续扩大,省规范化幼儿园达95%以上,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80%以上。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覆盖率100%,优质普通高中学位覆盖率100%,职业技术教育适度发展。成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社区学校等教育机构办学条件良好,运作规范,能高质量地满足教育需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健全。
5、实现教育管理水平现代化。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亲抓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领导体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机构健全,决策民主规范科学。教育经费投入体制合理,经费投入稳定,依法保障教育投入“三个增长”,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制度健全。教师工资水平与区域经济发展同步提高。素质教育全面实施,面向全体,全面发展,建立起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德育机制。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成效明显,教法不断优化,形成教学特色,高中学业水平考试C级以上比例达85%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达到85%以上,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得到切实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劳动教育、文艺教育、国防教育常规化。积极开展教育科研活动,近五年中至少有5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立项,至少有2项科研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办学行为规范,现代学校制度比较完善,实现“一校一章程”,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成效显著。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强县巩固提高工程。巩固提高省教育强县强镇成果。按照省教育强县、强镇督导验收意见和省标准化学校标准要求,认真做好整改和提高工作,做好省教育强县、强镇的复评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强县强镇成果。要坚持教育内涵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实施结构优化提高工程。高度重视幼儿教育,坚持“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普惠性、公益性”原则,加强镇级、村级规范化中心幼儿园建设,并合理配置公办幼儿教师,积极创建省、市一级幼儿园。继续稳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率保持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巩固提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办好南澳中学,不断提高省一级学校的办学水平;办好县职业技术学校,优化普职结构,使全县户籍人口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中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8%以上。建立健全终身教育体系。办好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建设县、镇、村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和教育中心。健全图书馆、博物馆、科学馆、美术馆、青少年宫、体育中心、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等机构,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形成具有一定地方特色的教育课程及活动资源。
(三)实施均衡优质发展工程。建立完善符合全县义务教育一体化推进机制,按照省定标准,在学校建设、教职员编制、工资福利特遇和公用经费方面,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扎实推进全县教育联动发展计划,建立县域内城乡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并积极落实;切实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起教育均衡发展监测体系,确保非户籍人口子女、贫困学生、残障适龄人口教育机会,关爱留守儿童,打造公平教育;继续把优质高中招生指标直接分配给初中学校,实现“三对等一保障”(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基本对等,教学水平基本对等、学生成长指导水平基本对等、学校办学条件基本保障)的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目标,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和质量;坚持全县教育“一盘棋”,加强对外交流,整体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水平。
(四)实施人才兴教强教工程。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教育长效机制,在全县教育系统搭建师德师风展示平台、推行网络家访新模式、开展“做四有好老师”专题教育等活动,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师表形象,弘扬高尚的师德风范,建立高标准的教师准入制度。从2016年起,新进入幼儿园的教师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逐年提高本科学历教师的比例;新进入小学、初中的教师第一学历原则上必须本科以上,新进入高中教师应逐年扩大硕士研究生所占比例。继续实施强师工程,培养并命名一批具有较强引领能力的名校长名教师。实行对在职教师提升学历的奖励政策。继续实行教师校长培养激励机制,在全县公开表彰“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优秀教育人才。按照“两相当”要求,努力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实施中小学校长轮岗交流,完善城镇学校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刚性流动”,选派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挂职任教。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校长交流、竞聘、进出机制,全面推行校长任期目标制和考核奖惩制。通过一系列培养培训举措,确保全县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和小学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达到70%以上,初中专任教师本科率达90%以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比例达到15%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专任专业课教师比例在60%以上。
(五)实施教育信息传输共享工程。加大财政投入,优化技术装备,满足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加强“三通两平台”建设,完善县教育专网,实现100%学校建立学校门户网站和教育教学管理平台,100%课室配备多媒体网络教室,100%教师配备专用教学用终端,90%以上教师和初中以上学生拥有个人实名制的网络学习空间。开足上好中小学信息技术课,加大教育信息资源开发力度,建设全县共享的信息化应用平台,建立丰富有效的县级教学资源信息库,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推动教育信息化的应用和普及。提高学生借助信息技术的学习效率,加强教育、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信息技能培训,使9 5%的中小学教学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支持人员的教育技术能力达到《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广泛实行电子政务,教育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在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的应用覆盖率达到100%。
(六)实施管理机制改革创新工程。加强各级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清晰、明确学校举办者、办学者、管理者的角色定位和权责分配,健全县政府的教育管理机构设置,清晰职责,各司其职。改革教育人事管理制度,形成校长、优秀教师刚性流动机制。建立农村师资定向培养制度、新教师录用需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机制。建立和完善以依法、科学、民主、人本、高效、开放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实现“一校一章程”,至2016年,全县所有学校实施现代学校制度,实行学校扁平化、流程化、精细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实现有效教学,逐步去除学校行政化,着力营造民主、高效、科学、创造、专业、特色的办学环境。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共同参与、公办和民办学校同时并举、公平竞争、协调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鼓励扶持民办教育,促进教育多元化发展。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依法保障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提高开放办学程度,建卫学校与家长、所在社区广泛参与的稳定合作机制,加强校际交流。不断增强教育法治观念,加强教育法制工作机构,教育执法与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厦化,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社会依法参与、学生依法受教”的教育法治新局面。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阶段(2016年1月—3月)
1、召开全县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动员会,加强宣传,使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深刻认识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积极认真履职,参与创建工作。
2、成立县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创建工作。印发“汕头市南澳县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实施方案”。
3、召开南澳县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落实各级各单位创建工作联络员,畅通成员单位联系渠道。
4、拟定年度创建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各类报道专稿。
5、各镇、各学校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召开相关会议,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等。
(二)实施阶段(2016年4月—2017年6月)
1、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到各镇各学校进行调研和指导,帮助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把创建工程纳入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开辟绿色通道;研究解决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中的有关编制、规划、经费等问题。
2、县落实配套专项资金,按投资计划完成有关建设项目和教师培训项目。
3、县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办公室将《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指标体系档案资料目录索引》印发到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要求上交本单位的有关档案资料(包括文本文档和电子文档),创建办做好建档工作,并收集、筛选、整理准备供验收组核查的档案资料。
4、完成申报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呈报书>、《自评报告》、《评分说明》(送审稿)、介绍县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创建的宣传片(DVD送审稿)以及介绍县教育改革和发展成果画册资料校本(送审稿),送县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他各有关单位按照创建任务分解表,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三)迎评阶段(2017年7月—12月)
1、以县政府名义将《呈报书》、《自评报告》、《评分说明》(终审稿)报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完成教育宣传片制作、画册出版等工作。
3、召开迎接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督导验收动员大会。
4、准备好督导验收需要的各种档案资料(包括文本文档和电
子档)。
5、掀起宣传新高潮,积极营造迎接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督导验收的良好氛围。
6、认真做好督导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督导验收组对我县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工作进行督导验收。
五、任务分解
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工作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全面统筹、协调、决策、指挥创建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督办解决有关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任务如下:
(一)县委办、县政府办:收集2015—2017年期间县委、县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文件、照片等资料;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对贯彻落实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总结,审核申报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有关材料。
(二)县委宣传部:对2015—2017年期间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进行总结,组织媒体大力宣传南澳教育现代化建设成果。
(三)县教育局:负责县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各专责工作组职责分工;全面总结2015—2017年期间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对照《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督导验收方案》,认真做好自评工作,落实对薄弱环节的整改,组织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草拟县申报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自评报告、督导验收指标体系自评分说明,撰写、拍摄、编印反映县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成果的汇编材料,协调、指导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参与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创建的各项工作。
(四)县发展和改革局:按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
区)指标体系的有关要求,做好2015—2017年有关教育发展规划等方面的工作总结。
(五)县统计局:对2015—2017年涉及教育的有关国民经济发展数据、资料等进行整理,并形成本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总结。
(六)县财政局:按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
指标体系的有关要求,落实对教育经费的投入,并对涉及教育的财政、经费管理以及2015—2017年县财政对教育投入情况的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并形成本部门关于教育经费的分析报告。
(七)县司法局:按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
指标体系的有关要求,以普法工作为重点,做好2015—2017年的
普法教育工作总结。
(八)县综治办、公安局、交警大队:按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指标体系的有关要求,做好2015—2017年涉及教育的统计和总结,重点突出法制教育、法制副校长制度的设立、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降低青少年违法犯罪、防火、治安、交通等工作。
(九)县民政局、残联:按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指标体系的有关要求,做好2015—2017年涉及教育的统计和
总结,重点突出扶持帮助特困家庭子女入学、关心“三残”儿童教育等问题。要结合实际,加强社区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加快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村(居)建设,充分挖掘社区教育资源,组织开展社区教育活动。
(十)团县委:按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指标体系的有关要求,做好2015—2017年涉及教育的统计和总结,联系社区内学校,增设青少年儿童活动项目,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
(十一)县文广新局、体育局、科技局:按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指标体系的有关要求,做好2015—2017年涉及教育的统计和总结,重点突出社区文化、体育、科技教育等问题。充分挖掘社区教育资源,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普及科技知识。
(十二)县编委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核定教师编制,按规定配齐教师;做好2015—2017年涉及教育的统计和总结。
(十三)县国土资源局: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用地需求,落实解决教育设施所需用地手续问题,做好2015—2017年涉及教育的新增用地办理情况的统计和总结。
(十四)县住建局、规划局:按照教育现代化建设需要,配合落实教育建设工程实施工作,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及时配合做好县内教育资源的规划建设工作,做好2015—2017年有关教育建设工程等工作的统计和总结。
(十五)县物价局、审计局、计生局、卫生局、城建局、档
案局、总工会等有关职能部门:按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指标体系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及工作实际,做好2015—2017年的有关教育的工作总结。
(十六)各镇(管委):加强对全镇(管委,下同)的教育管理工作,全面总结2015—2017年期间全镇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按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指标体系要求,结合本镇教育工作的实际,抓好教育强镇的复评工作,认真抓好学校布局调整及薄弱环节的整改;加强学前教育发展,建设好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抓好义务教育防流控辍,加强青少年学生实践基地建设,建立、健全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和社区学校,加强对社会各类培训机构的管理等。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党政一把手亲抓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教育现代化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建互健全各级政府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政一把手对当地教育现代化建设负总责。成立南澳县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教育的县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成员包括各镇镇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研究解决涉及教育现代化的重大问题,特别是财政投入、教师队伍等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创建日常工作。各镇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当地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的工作。实行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各镇、各职能部门的一把手要对创建工作负责,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精心组织,齐心协力做好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工作。县委、县政府将对各镇、各职能部门创建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二)强化资金投入。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导、多元投入为补充”的原则,建立科学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稳定经费投入,满足公共教育不断增长的经费需求,为我县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提供持续不断的动力和强有力的保障。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教育投入机制,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完善教育投入优先增长机制。依法依规征收使用教育费附加,并全部用于教育发展。创新教育经费等措方式,鼓励社会和企业捐资办学,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资办学和捐资助学。对创建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和学校信息技术设备等经费,应予以重点保障。
(三)强化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试行办法》(粤办发[2007J9号)的精神,加强全县各镇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情况的考核。由县政府督查办牵头,县政府教育督导室配合,对各镇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建立专项督查结果通报制度,提高督导工作实效性。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率先垂范,积极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重视、支持教育现代化的良好氛围。县教育、财政、人社、国土资源、住建等职能部门要把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作为工作重点,同心协力,研究制定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干部、群众要关心和支持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建设。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的重要意义,宣传县委、县政府在推进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过程中的重大举措,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的良好氛围。要让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更多的人了解南澳教育现代化创建进程,并得到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努力营造有利于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的舆论氛围。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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