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打击违法排污企业
容桂作为制造业重镇,仅8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云集了6800多家制造业企业。它们大多分散于高新工业园区、村级工业区及新建住宅区等地。
城市建设经过快速发展,除了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和配套设施较好外,分散于其他地方的工业企业,存有土地使用性质不明晰、环保配套设施不健全、高污染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无牌无照小作坊等问题,超排、偷排现象时有发生,对容桂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对于千亿大镇容桂来说,经济文明和生态文明必须同步发展。故此,容桂今年在环保方面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不仅要将生态环境的历史欠账补上,还要以长远的目光来规划和建设环境亲和型产业。
在环境污染方面,容桂“全覆盖”和“零容忍”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全面打击无证无照、偷排超排污染企业。今年截至9月初,容桂环保立案215宗,比2013年全年增长216%。
容桂街道办事处进一步深化环保联合执法方式,制定了《容桂街道环保专项执法联合行动方案》。记者了解到,从9月19日起至今年年底,容桂街道各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联合整治行动,重点对涉水、重金属、VOCs等污染排放的重点企业环境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及时有效处置存在的环境安全问题,并通过依法从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容桂辖区环境安全。
案例
出动3000人次排查近300家企业
今年8月,有媒体监督报道容桂个别工业区存在高污染企业偷排、直排导致环境污染的现象。容桂成立工作小组,对马冈、华口、容里等工业区进行联合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近3000人次,排查企业275家,责令整改163家,环保行政立案查处59宗,刑事立案侦查6宗,并刑事拘留7名违法企业人员。
企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到市政管道
8月23日,容桂环保联合执法组到马冈工业区跃马路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2000平方米,现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正在生产,碱洗池除油、清洗池清洗、钝化池防锈等生产工序中产生的废水,没有配套处理设施,经地面集水渠直接排放到市政管道。
在公司部门经理的见证下,执法人员采集了排放的水样,经顺德区环境监测站分析,重金属元素浓度超过《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的三倍。该公司的电泳生产线今年8月5日就已投入生产,但一直没有申报任何环保手续。根据规定,环保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公司生产线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关停,对公司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公司涉嫌环境污染罪已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8月24日法人代表田某某、负责人张某某、生产主管殷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工厂有机废气和废水直接对外排放
9月14日下午,容桂环保执法人员到朝桂路6号的顺德区某不锈钢加工厂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在丝印过程产生有机废气,有机废气未配套环保设施处理,直接排放到外环境;在清洗工序中产生废水,废水未经配套环保设施处理通过排水渠排放,现场所见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
经现场对排放废水进行试纸检测,结果显示呈酸性。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厂废水排放口进行了水样采集,待作进一步检测。该厂因涉嫌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容桂分局已对该厂进行立案查处,待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部分法律法规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条款
第一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三)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四)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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