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佛山市前顺家具有限公司)
佛山市前顺家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顺前):
我局查处佛山市前顺家具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一案,由于无法直接送达,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顺民政人社监字[2017]第256号)。
经查,佛山市前顺家具有限公司在工资支付方面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存在拖欠徐孝阳等5人2016年9月-12月份工资的行为。我局于2017年6月12日向佛山市前顺家具有限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顺民政人社监字[2017]第255号),责令佛山市前顺家具有限公司在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清陈国会、陈盛聚2016年3-11月份工资,但截止到2017年6月18日,该单位仍未执行该指令。
以上事实有《调查笔录》、《佛山市前顺家具有限公司工人工资确认表》、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机读档案资料等证据证明。你单位拖欠徐孝阳等5人工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我局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理:
责令佛山市前顺家具有限公司在本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清徐孝阳等5人2016年9月-12月份工资的行为55505元。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现特告知你单位,如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有异议,请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麦先生 电话:0757-23368756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南路西海花苑4号
邮编:528318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9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