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勒流街道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顺勒办发〔2011〕56号
勒流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文件
顺勒办发〔2011〕56号
关于印发勒流街道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 “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街道各单位:
《勒流街道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业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勒流街道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三水“8.23”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根据公安部和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勒流街道决定从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
一、战役目标
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社区、农村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隐患存量,最大限度地控制隐患增量,千方百计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特大火灾,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具体目标是:
(一)街道办事处挂牌整治的重大火灾隐患地区100%摘牌销案;
(二)排查发现的“三合一”等隐患100%整改;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四个能力”建设100%达标;
(四)建筑消防设施100%定期保养,完整可用;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100%持证上岗;
(六)街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100%成立;
(七)各村(居)消防安全责任人100%培训;
(八)排查发现的既有建筑火灾隐患100%整改。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清剿火患”战役的领导和督导,街办决定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
总指挥长:柯宇威(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总指挥长:麦志伟(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副总指挥长:梁伟华(党政人大办常务副主任)
刘志平(市场安全监管局勒流分局副局长)
欧阳钜辉(派出所副所长)
冯志祥(消防中队队长)
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消防队,办公室主任由消防中队队长冯志祥兼任。街道“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与街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并持续至“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各村(居)要相应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村(居)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其他人员参照街道指挥部进行配置,负责“清剿火患”战役指挥调度。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三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全面排查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等“三小”场所,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住宿“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未配备消防器材等隐患。
(二)高层、地下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三)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要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村办工业区、各类综合及专业市场。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场所,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如综合楼、集体宿舍楼、出租屋等,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四)其它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对当地易发生亡人火灾的区域性、行业性的火灾隐患,要认真研判,拿出对策措施,开展专项针对性的整治,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主要措施
(一)全面动员,落实责任。一是街办要主导。各村(居)要迅速召开会议、发布动员令,全面启动战役行动。街道办事处要制定战役方案,落实政府和部门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要组织工作组,全面发动社区、农村深入排查火灾隐患。二是部门要联动。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研究部署本系统、本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自上而下开展火灾隐患清剿行动。进一步完善部门违法行为查处、重大隐患认定等通报、抄告、移送制度,加强联合行动、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对于历史遗留的违章既有建筑整治,街办要组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勒流分局、市场安全监管局勒流分局、消防等部门要认真研究相关法规政策,共同协商提出可行的解决对策。三是公安机关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公安机关要建立完善各警种间的消防工作机制,明确各警种、社区民警中队“清剿火患”战役工作任务,全警参与打好“清剿火患”战役。
(二)全力排查,消除盲区。一是实行“网格化”排查。以街办为单位,村(居)为基本单元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各“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要对下级行政区域进行分片包干。同时,每个网格要明确落实检查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对所属区域、行业、单位以及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小单位、违法既有建筑等开展全面排查,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帐,切实摸清隐患底数。二是落实网格化巡查。各村(居)要依托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社区民警中队、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专职消防队、农村消防站等基层消防力量,加强社区、农村的单位场所的清查工作。三是加强精细化监管。各职能部门要落实对本行业系统有关社会单位的监管;防火办公室要严格重点单位监管,加强对社区、农村清查整治工作指导;社区民警中队要落实对小单位和出租屋的监管职责,将警力最大化部署到社区、农村的火灾防控一线,坚决防止失控漏管。
(三)全数清剿,除患务尽。一是实行政府督办。各村(居)近期要开展火灾形势研判和综合评估,对火灾多发地区以及难以解决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的街办实行专项督办;对当地容易发生亡人火灾的区域性、行业性和场所类的火灾隐患,研究对策措施,开展专项整治。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各村(居)对清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整治,决不能姑息迁就。对于历史遗留的既有建筑,街道办事处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排查摸底,各村(居)要提出具体的方案予以解决,决不能久拖不决;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街办要挂牌督办;本地区无法解决的,要报告区政府予以督办,决不能遗患成灾。三是突出技防改造。各村(居)要大力推广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火灾报警器、防火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落实小单位限人居住和物理分隔等技防改造措施,严格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检验,及时消除火灾危险源。四是加强日常消防监督。各单位、村居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四)全程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加强媒体宣传。各有关部门和各村(居)要以宣贯中宣部、公安部等八部局《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为契机,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建立专栏、专版、专题,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宣传典型火灾案例。加大对火灾隐患的类型、如何发现和整治火灾隐患等方面的宣传教育。街道“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将适时发布战况战果和曝光典型案例。二是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大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采取基层喜闻乐见的形式,使消防宣传真正做到走街串巷、进村入户。三是开展全员大培训。要加强对村居“两委”负责人培训,全面抓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到11月底,村居“两委”负责人必须100%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消防控制室人员全部取得相应资格。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26日至10月14日)。各部门、各村(居)、各社区民警中队要按照本方案,结合本地、本行业系统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奖惩措施;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10月14日前,各有关部门、各村(居)应将“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及联系人报街道“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15日至2012年2月6日)。街办要成立工作组和检查组,会同社区、农村消防组织管理人员,开展社区、农村的单位场所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不漏一个村居、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填写全区“清剿火患”战役战况统计表、登记表,及时、准确录入佛山市顺德区“清剿火患”战役信息系统。各村(居)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单位要开展“回头看”。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街办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全面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将对各村(居)“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投诉举报机制。街办要建立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服务平台。街道要于今年10月底前,建立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投诉平台,集中受理群众举报投诉。
(二)建立全程督导机制。派出所、监察审计办公室、市场安全监管局勒流分局要组成战役督察组,逐地区、逐部门督察。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将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并***督导验收。各村(居)也要层层督导,针对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开展专项检查,始终保持清剿火患的高压态势。
(三)建立专项奖惩机制。各村(居)要将“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与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年终考核相挂钩。对工作落实、成效显著的地区,街道总指挥部将及时通报表彰;对推进力度不大、工作长期滞后的地区,以及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四)建立分析研判机制。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将每天勒流“清剿火患”战役情况上报区,并录入区信息系统,每周通报各村(居)“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及时分析研判,指导工作开展。
业务联系人:廖喜锡(消防中队指导员),电话:138****6398。各单位文件流转请使用区政府电子交换平台,信息联系人:陆忠军(防火办公室),电话:236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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