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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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2日发表
四川省南充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15 批 2017年8月21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 8 月28日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
1 | 201708 21067 | 南充市嘉陵区猫儿山的永安采石公司(紧挨嘉陵江),生产废气,噪声扰民,周围居民苦不堪言。 | 南充市 | 大气,噪声 | 经现场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此件反映情况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三批交办201****9043号信访事项》为同一地点、同一企业。 一、该公司有采砂权但未办理采砂许可证,也未办理环评手续。公司已按汛期要求停止破口料生产,仅在销售存量砂石,无废气产生。但其控污设施不全:现场仅有除尘降噪设备1台、简易喷淋装置1套;场内运输便道未硬化,采用水管降尘和冲洗车辆,喷头数量少且喷淋水压不够;出场清洗池不规范;洗车水未沉淀有直排问题;堆码场未按规范进行围挡封闭;存料采用防尘网覆盖不规范。该公司在非汛期生产时存在废气污染可能。因此,信访人反映生产废气情况属实。 二、该公司紧靠猫儿山生活垃圾填埋场,该砂石基地800米内无农户居住,但有砂石铲车在作业、砂石运输车辆进出,对800米以外的居民仍有一定影响。因此,信访人反映噪声扰民情况属实。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嘉陵区政府副区长申庆超;责任部门:嘉陵区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主要领导:袁和平;直接责任人:张鑫。 一、实施立案查处。8月20日,区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南嘉环限改字〔2017〕082001号),并立案调查,责令停产整顿。8月22日,区水务局向该公司下达停产公告。8月25日,区环保局下达了《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414000元处罚。 二、出台相关制度。由区水务局会同交通运输局,2017年9月30日前出台《嘉陵区砂石堆码场建设管理办法》,让生产企业有法可依。 三、完善治污设施。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水务局、区海事处配合,责令该公司在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范完善堆码场,添置除尘降噪设备和隔离设施,规范车辆冲洗池,硬化场内运输便道,按规定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平整,加强喷水、覆盖密闭等防尘降噪和防砂石泄露等措施。 四、强化运输管理。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交警大队、区运管局配合,现场派驻路政、交警、运管人员监管,对运输车辆按额定装载、封闭运输,防止车辆超限、冒载损毁、污染路面。责成公司严格执行限运规定,不进行夜间交易(每日21:00至次日早晨6:00)扰民。 五、管控治超源头。由区道安办负责,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前在堆码场或进出堆场道路安装计重、监控设备,按额定装载运输。 六、做好息访息诉工作。由凤垭街道办负责,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环保局、区海事处配合,及时召开砂石场周边群众座谈会并全面走访,向群众讲清砂石场停产整改、污染治理情况和整改要求等,及时妥善化解砂石场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区政府已将该信访件整改处理意见在该砂石堆码场张贴公告,并将处理意见通过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 无 | ||||||
2 | 201708 21073 | 南充市顺庆区南门西街临街商铺有六家火锅店(抛猪汤火锅店、南元火锅、炊事班火锅、青春社火锅、寻一火锅、鱼道),占道经营,油烟扰民,餐厨废水直排下水管道,最终排入嘉陵江支流-西河里。 | 南充市 | 水,油烟 | 经查,6家火锅店有5家营业,1家(渔道)已关闭,正在转让中。营业的5家火锅店确有把餐桌摆在人行道的情况。经营中的5家火锅店均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其中3家油烟通过净化装置处理后排入下水管网,另2家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往店外人行道。5家火锅店均安装了油水分离器,只有南园火锅1家建有隔油隔渣池,其他4家未修建隔油隔渣池。营业中的5家火锅店均未严格落实“一清二洗三消毒”要求,加之油水分离器功率较小,油水分离不彻底,存在废水直排现象。除刨猪汤火锅店建立了餐厨废弃物处理台账和潲水流向协议书,其余4家均未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合同。东南辖区临西河段没有直排西河的出水口,辖区所有生活污水都是通过管网排到污水处理站,由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置。 | 是 | 责任部门领导:南充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何福柏;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顺庆区分局;具体责任人:顺庆分局纪检组长姜建明。 一、顺庆区城管执法分局约谈正在经营的5家火锅店业主,进行了纠违教育,向其宣讲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5家业主接受教育并自觉签订了承诺书。 二、对南门西街正在经营的5家火锅店的占道行为进行了取缔,安排专人值守。 三、营业的5家餐饮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和直上楼顶的专用油烟通道,更换安装了大功率油水分离器,修建了隔油隔渣池,并签订了餐厨垃圾清运协议。走访群众,均表示满意。 | 无 | ||||||
3 | 201708 21087 | 南充市蓬安县马回乡6村1组(与5村交界)有一养猪场(场主叫刘天海),臭气熏天,希望予以搬迁。 | 南充市 | 大气 | 8月22日,蓬安县政府副县长石昆仑带领县农牧业局、长梁乡等单位负责人,赶赴信访问题现场调查核实。 经查:此信访件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转交的第十四批201****0056号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完全相同。且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蓬安县长梁乡(原马回乡)6村一组刘天海经营的平安养殖场于2009年建成投产,共有圈舍5栋,圈舍面积2627.82平方米(其中1栋新建圈舍861平方米未投产),存栏生猪565头(21日晚已转运172头)。该养殖场现有沼气池2口60立方米、污水沉淀池1口200立方米,养殖粪污作为有机肥用于养殖场周边果园肥料,但对周边明显存在环境污染。一是养殖场紧邻周边农户(有15户,其中最近的农户距离养殖场22米),用于降温的风机未作任何遮挡处理,气温较高时,养殖场周边异味重,影响农户生活;二是沼气池、沉淀池内粪污未能及时处理,异味重;三是养殖场粪污厌氧发酵不充分,曝氧时间短,直接用于浇灌周边果树、菜地,也直接导致异味较大。 按照《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副县长石昆仑,责任单位:县农牧业局,责任人:县农牧业局局长沈恒,具体责任人:县农牧业局副局长杨东。 一、坚持立说立改。截止8月24日上午12时,该猪场彻底关闭,剩余565头生猪全部转运清空;5栋2627.82平方米圈舍全部完成功能化拆除;粪污得到了及时处理,经无害化处理后用于桐桷寨村果园灌溉。 二、恢复生态原貌。撤除建渣全部用于金坡粱村4、5社修建村道公路垫层,目前正在组织清运;长梁乡畜牧兽医站安排了专人对周边环境进行了清理整治和消毒杀菌。 三、确保举一反三。我县将以此次信访举报办理为契机,再次在全县范围内排查农业领域环保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确保类似污染能及时有效化解。 | 无 | ||||||
4 | 信201708 21046 | 南充市顺庆区文峰街大润发超市噪声扰民,同时该超市楼顶7个烟囱每天早晚不停作业,污染空气。 | 南充市 | 大气、噪声 | 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大润发超市位于南充市顺庆区红光路与文峰街交叉路口。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噪声扰民”的问题。实为冷却塔3台机组运行时的外机噪声,营业结束后趋于平稳,声音有所减弱;该超市使用的中央空调营业结束后关闭,不产生任何声音与气体。2017年8月23日,区环境监测站对其进行监测并出具了环境监测报告,超标6.6dB(A)。关于信访人反映的“该超市楼顶7个烟囱每天早晚不停作业,污染空气”的问题。7个烟囱实际为大润发超市中央空调与冷却塔的换气排气口(外貌似烟囱,但并非烟囱),其中中央空调排气口4个,主要在夏天开启,开启时间为08:00—21:00时;冻却塔排气口3个,24小时运行,排出来的主要是水蒸气,不存在污染空气问题。但该公司无法提供环评手续。 | 是 | 责任区级领导: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洁平。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主要领导:何良永,直接责任人:姜建明);调查处理责任单位:区商粮局、区环保局、东南街道办事处。 一、召开办案协调会。2017年8月22日上午8:00,区政府副区长张益萍召集区城管、商粮、环保等部门和大润发超市、蓝光嘉宝物业召开专项协调会,并约谈大润发超市负责人,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在2017年9月10日前完成整改并进行验收。 二、制定整改方案。各职能部门赓即组织大润发超市召开了噪声扰民整改工作会,会上蓝光和骏置业、嘉宝物业、大润发超市负责人汇报了当前整改工作进度,明确了相关事项。一是责成大润发超市和嘉宝物业制定符合要求的整改方案,整改结果必须达到环保标准、验收合格。二是要求大润发超市和嘉宝物业提高落实环保法规制度的自觉性,切实履行节能减排、降音降噪等责任,严防噪音扰民事件再次发生。三是冷却塔的整改工程必须在2017年9月10日前如期完成。 三、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区城管执法分局根据区环境监测站对大润发超市冷凝设备3#监测点监测结果,立即启动了立案调查程序。二是在整改完毕前,东南街道办将不定时对该项工程进行督查,并每周报送整改进度。三是大润发超市已于2017年8月22日制定了相应整改方案。由东南街道办加强督促,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四是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区环保局将该公司纳入2015年1月1日前已有项目中“整改一批”的范畴进行整治。 | 无 | ||||||
5 | 信201708 21048 | 南充市南部县伏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导致当地污水不能有效处理就直排到八丈河中,污染当地水质。 | 南充市 | 水 | 8月22日,接到信访件后,市水务局高度重视,赓即派出调查组赴南部县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工作。 经查,伏虎镇污水处理厂于2014年1月建成,但工程未经验收即投入试运行,因建设运营公司资金断链,污水处理厂长期处于间断性不正常试运行状态。现场调查时,厂内曝气池在运行,部分污水不能及时处理溢流至雨水沟直接排入八丈河。同时,调查组还发现伏虎场镇正在实施的污水管网改建工程因进度缓慢,截污干管污水收集率低,部分污水经沟渠截流进入截污干管输送到伏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由于临时截流设施沙袋挡水效果不佳,有污水外溢,直排八丈河。 经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伏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和八丈河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結果显示:伏虎镇八丈河水质达地表水Ⅲ类标准;伏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未达一级B标。 综上,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南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蒲冠舟;责任单位:县环保局、水务局、伏虎镇人民政府;责任领导:县环保局局长任勇、县水务局局长郑鹏溱、伏虎镇人民政府镇长王一加;直接责任人:县环保局总工杨兴、县水务局副局长雍文刚、伏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阮松平。 调查核实情况后,市水务局向南部县政府发出告知函,要求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尽快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8月22日,南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蒲冠舟组织相关责任单位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一、细化方案、明确举措,坚决确保治污工作如期完成 1、伏虎镇政府负责,8月24日前改建沟渠截污隔墙,解决污水外溢问题,确保所有污水进入截污干管,目前已完工。 2、伏虎镇政府负责,8月24日前污水处理厂新建一口沉淀池,解决厂内污水外溢问题,目前已完工。 3、伏虎镇政府负责,加快场镇污水管网建设, 9月15日前完成在建场镇管网改造工程,提高场镇污水收集率。 4、南部县城乡水务公司立即接管污水处理厂,尽快完善截污干管,完成对设施设备维护升级,9月30日投入试运行,12月31日前投入正常运行。目前,县城乡水务公司已接管伏虎镇污水处理厂,相关改造升级工作正在抢时推进。 二、严肃责任追究 南部县纪委监察局已启动问责程序。 | 已启动问责程序。 | ||||||
6 | 信201708 21054 | 南充市顺庆区新复乡坦山铺村纤凤蛋鸡场臭气熏天,污染水源等问题。 | 南充市 | 大气、水 | 此件与第八批201****4004号为同一信访事项。 经查,反映属实。“南充市顺庆区纤凤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位于南充市顺庆区新复乡坦山铺村6社,属于非禁养区,法定代表人李中心,于2011年4月1日与当地村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租地78.3亩,用于从事蛋鸡养殖。2016年4月办理了临时排污许可证,现已过期。合作社周边500米范围内共分散居住农户6户,1000米范围内没有居民聚集区。 目前,存在的问题有:干湿分离机未到位、沼气池还未检修完成、灌溉用抽水泵未购置;新产生的粪污未每天转运至南充市顺庆区禾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有机肥处理,仍有臭味溢出,存在臭气扰民问题。 | 是 | 责任区级领导:李献丰;牵头责任单位:区农牧业局(主要领导:曹明,直接责任人:杜丽萍);调查处理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新复乡。 一、计划转型,主动关停。8月22日上午,市、区领导及相关部门到纤凤蛋鸡场了解情况,督促企业加快整改,要求业主严格按照第八批交办201****4004号信访件整改要求,完成整改任务。但纤凤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业主李中心认为整改达标投入资金量太大,计划转型发展无污染绿色种植业,主动申请关停养殖场,并提出了具体方案。区农牧业局与各部门会商后同意该方案。 二、积极整治、消除污染。纤凤蛋鸡场业主李中心自愿于2017年9月5日前完成场内蛋鸡清空,关停养殖场;纤凤蛋鸡场业主李中心在现有有机肥中加入发酵菌种、菌渣、粉碎秸秆、除臭剂等进行发酵处理后,于2017年9月30日之前全部外运还田利用。 | 顺庆区纪委、监察局已于8月15日同步启动问责追责程序,通过深入调查取证,发现新复乡坦山铺村网格员王琦,未履行好巡查、监督、上报的职责,未对坦山铺村辖区内合作舍是否具有排污资质进行检查,存在履职不力问题,鉴于王琦同志接受调查时态度诚恳,积极配合整改,故对其作出诫勉谈话并作出深刻书面检讨。 | ||||||
7 | 信201708 21062 | 南充市吉安河气味难闻。 | 南充市 | 水 | 经查,今年1-7月,吉安河水质只有6月达到Ⅲ级标准(其中:4月TP超标,5月、7月COD超标),安福镇老拱桥处最为严重。 吉安河水质超标原因如下: 一、跨界污染。吉安河的支流分别起源于遂宁市蓬溪县和广安市武胜县,属跨界河流。吉安河安福镇段的上游属遂宁市蓬溪县蓬南镇,该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已完成,但因污水主管网尚在建设,致使其居民生活污水和日屠宰40头牲畜产生的污水直排入河。蓬溪县蓬南镇境内尚有2家沿河养殖场,年出栏生猪1000头、牛10头,养殖部分污水排入河中。 二、辖区内污染。一是我区沿线12个乡镇,有6个乡镇已建污水处理站(尚未竣工验收),还有6个乡镇未建污水处理站,导致生活污水直排;已建污水处理站的乡镇老旧街道也有部分生活污水直排入河中;二是7月31日前,沿线12家屠宰场已经关闭,残留的污水入河;三是7月31日前,禁养区21家养殖场已经关闭,残留的污水以及限养区内的养殖污水外排入河。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嘉陵区政府副区长:申庆超;责任县级部门:嘉陵区水务局;责任县级部门主要领导:苟会平;直接责任人:罗加永。 一、协调解决跨界污染 2017年8月25日,区水务局已向遂宁市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去函,要求其在2017年10月31日前,启动蓬南镇污水处理厂运行;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养殖场整治,消除环境污染。 二、全力处理辖区内污染 (一)场镇污水污染整治。一是修建盐溪、安平、金凤三个污水处理厂。2017年10月31日前项目开工,2018年6月30日前建成试运行。二是实施PPP项目打包。2018年2月28日前,吉安河沿线无污水处理厂(站)的和已建污水处理厂(站)但污水收集不完全的乡镇,统一实施PPP项目打包,2019年6月30日前全面建成投运。 (二)屠宰污水污染整治。加强已关停屠宰场监管,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建屠宰场(点)的建设,做到设施规范,污水达标排放。 (三)养殖污水污染整治。加强对禁养区已取缔养殖场的监管力度,杜绝死灰复燃。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限养区养殖场污染整治,做到养殖废水达标。 | 无 | ||||||
8 | 信201708 21071 | 四川成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经营污水处理厂为名(即环保BOT项目),大肆圈钱行骗,把拿到手的具有特许经营权的多个污水处理厂全部搞成烂尾和不合格工程,许多地方污水未经处理排放江河湖泊。从2012年开始,在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修建的6个污水处理厂,目前1个烂尾(河东镇),5个不合格(东坝镇、伏虎镇、楠木镇、石河镇、铁佛塘镇),因这些工程不合格,这些年污水一直直接排放。 | 南充市 | 水、其他 | 2017年8月22日至23日,市水务局调查组会同南充市环保局、南部县有关部门开展了现场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一)关于反映“四川成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经营污水处理厂为名(即环保BOT项目),大肆圈钱行骗”的问题。由于该信访事项涉及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的经济问题,南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已责成南部县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实真相,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有关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二)关于反映“多个污水处理厂全部搞成烂尾和不合格工程,许多地方污水未经处理排放江河湖泊”的问题。1、关于河东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调查情况:河东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于2015年8月开工建设,现已完成初沉池、生化池、沉淀池、办公楼主体构筑物建设。由于成杰公司资金断链造成违约,致使后续工程建设时断时续,施工企业、材料供应商和民工也因资金问题多次到县政府上访,严重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2、关于伏虎镇等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调查情况:经查,伏虎、东坝、楠木、石河、铁佛塘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于2012年12月相继开工,2014年7月主体完工。其中:伏虎镇、楠木镇2个污水处理厂处于运行状态,但处理后水质不达标;东坝镇、石河镇、铁佛塘镇3个污水处理站因配套管网未同步建成而无法运行。其主要原因是成杰公司资金链断裂,自身活力不足,不具备履约能力,最终导致工程无法正常推进。 | 是 | 8月22日至23日,南充市水务局调查组到南部实地察看核实了5个乡镇(东坝镇、伏虎镇、楠木镇、石河镇、铁佛塘镇)污水处理厂及河东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后,立即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落实具体举措、落实时限要求,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一、责任主体:1、河东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责任领导:邓彪、张全杰,责任人:何小康、任勇、李忠民,责任单位: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环保局、河东镇人民政府;2、东坝镇污水处理厂,责任领导:赵平、邓彪,责任人:郑鹏溱、任勇、陈久东,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环保局、东坝镇人民政府;3、伏虎镇污水处理厂,责任领导:邓彪、徐小斌,责任人:郑鹏溱、任勇、王一加,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环保局、伏虎镇人民政府;4、楠木镇污水处理厂,责任领导:朱仕友、邓彪,责任人:郑鹏溱、任勇、谢健,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环保局、楠木镇人民政府;5、石河镇污水处理厂,责任领导:陈奇、邓彪,责任人:郑鹏溱、任勇、张栋良,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环保局、石河镇人民政府;6、铁佛塘镇污水处理厂,责任领导:袁剑柏,邓彪,责任人:郑鹏溱、任勇、李成强,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环保局、铁佛塘镇人民政府。 二、解除协议,恢复施工。2017年2月4日,南部县人民政府十七届第2次常务会议同意对成杰公司依法解约清算。2017年8月7日,南部县政府与成杰公司签订了解约协议。由南部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南部县经开公司具体落实,倒排工期,顺排工序,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程节点推进项目建设。 三、完善配套,按期运营。由南部县城乡水务公司接管伏虎、东坝、楠木、石河、铁佛塘等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按照整改方案及完成时限尽快完成配套管网的建设工作(详见***2),确保2017年12月31日前,全部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全部投入正常运行。 四、严肃查处,追责问责。南部县纪委监察局已启动了追责问责程序,有关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 追责问责已启动,正在办理中。 | ||||||
9 | 信201708 21131 | 南充市顺庆区农科巷众多小歌厅噪声长期扰民。 | 南充市 | 噪声 | 经查,反映属实。农科巷51号周边有11家小歌厅,均位于临街居民楼下,共有8个业主,每个小歌厅面积在70—80㎡左右,在2006年前获得“文化经营许可证”,年审延续至今。现场检查时有2家正在经营,经走访周边群众,小歌厅房门打开的时候有音乐声传出,存在噪音扰民的情况。 | 是 | 责任区级领导:区政府副区长张益萍;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主要领导:何良永,直接责任人:韩昌哲);调查处理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文旅广局、中城街道办事处。 一、迅速行动抓整改。8月22日9:30,中城街道会同区文旅广、城管、消防等部门,组织农科巷小歌城、小酒吧业主、附近群众代表召开了噪音扰民整治会议,重点对环保、文化经营等方面政策进行了宣传,要求各经营业主必须严格按照环保、消防等要求限期整改,若发生噪声扰民的情况,将依法进行顶格处罚。8月22日22:00,区城管、环保、文旅、工商、消防、公安、街道等部门对农科巷小歌厅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整治噪音扰民、占道经营、消防设施是否完备等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目前,农科巷11家小歌厅已自行停业整改。 二、压实责任抓长效。1.8月23日上午9:00,中城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再次组织业主召开会议,审核了农科巷小歌厅相关证照,业主现场签订了《承诺书》,表示在证照有效期内将严格合法经营,经营时间不超过24:00,不得产生噪音扰民行为,不占道经营,并主动接受周边群众的监督。2.中城街道和区文广旅局分别制定了农科巷小歌厅专项整治方案,对农科巷11家小歌厅恢复营业后加强监督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强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经营业主自觉守法经营。3.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即日起,中城街道落实城管执法大队安排队员每晚20:00至24:00进行巡查值守,监督业主在24:00前关门,发现噪音立即阻止;安排3名义务环境监督员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街道报告。区环保局定期对小歌厅进行噪声监督性监测,锁定违法证据。区城市管理局、区文旅广局根据违法证据立案,依法对经营业主实施顶格处罚。4、待各小歌厅证照到期后,区文旅广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不予审批。 | 无 | ||||||
10 | 信201708 21135 | 南充市顺庆区沄化磨子石村六组的村民投诉其住房左上方安装有几组22万伏超高压输电线,有辐射,邻居搬迁了,投诉人未得到搬迁处理。 | 南充市 | 其他 | 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投诉人反映的“高压输电线”建设单位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南充供电公司,于2014年8月29日获得了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文件,2015年10月建设完成。经过走访座谈,磨子石村6组部分居民(尤其是居民何某昌)对该输电线路产生的电磁辐射存在担忧,并称输电线路在下雨天和起雾时会有“噼啪”噪声,而且附近邻居搬迁了,但他家却未得到搬迁。经实测,何某昌住宅与大方至搬罾线路的最小水平距离约10米,最小垂直距离约33米。其旁有另一住户何付江,其住宅与大方至搬罾线路的最小水平距离约12米,最小垂直距离约34米。 | 是 | 责任区级领导:李献丰;牵头责任单位:区环保局;(主要领导:吉磊,直接责任人:杜国飞 )调查处理责任单位:区经科局、潆溪街道办事处。 (一)反映电磁辐射的问题:南充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依照要求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标准,相关单位并将电磁辐射监测结果向周边群众进行了告知。 (二)反映线路“噼啪”噪声问题:下雨天和起雾天有“噼啪”声音的出现为“电晕”现象,因现场调查处理的时候为晴天,无“噼啪”声音出现。针对该“电晕”现象,南充供电公司向潆溪磨子石村6组居民做了沟通解释,居民对此表示理解,不再要求对噪声进行监测。 (三)反映的邻居搬了,他却未得到搬迁处理问题:相关部门已进行走访,并将文件资料及国家政策向周边群众进行宣传解释,该村反映该事项的几户居民房屋均满足国家标准要求,也未在《南充荆溪220KV变电站及相关路线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审批通过)划定的拆迁范围内。同时,潆溪街道办在该村醒目位置处张贴了处理告知。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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