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冷皇星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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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7日发表
佛山冷皇星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冷皇星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窗口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3203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佛山冷皇星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冷皇星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石湖洲村委会工业园B区第10栋厂房 |
环评机构 | 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冷皇星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石湖洲村委会工业园B区第10栋厂房(住所申报),中心地理位置:E112°55′19.42″,N23°13′33.66″。本项目占地面积1230m2,建筑面积3690 m2,总投资900万,环保投资45万,主要从事汽车空调压缩机的生产,年产汽车空调压缩机80000台,主要生产工艺为配件清洗、加工、组装、检漏、测试等,不涉及喷漆。 本项目劳动定员50人,不在厂内住宿,年作业时间280天,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一)废气 项目废气为部分配件加工、抛丸产生粉尘。 报告表核算配件加工粉尘无组织排放量0.015t/a,抛丸粉碎工序无组织排放量0.202t/a。 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部分配件加工粉尘通过车间排气系统无组织排放,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民营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进水水质标准较严者值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民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大塱涡涌,最后汇入西南涌。 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车床机、钻床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的噪声,其产生的噪声声级约为68~87 dB(A)。评价建议对生产设备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如机底部增设防振垫、将噪声大的设备集中放置在墙角等,采取以上措施后该项目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建筑物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金属碎屑0.1t/a、不合格零配件28t/a,拟统一收集后外卖给资源回收公司;危险废物废机油0.05 t/a机油桶0.73t/a、含机油抹布1.5t/a、油渣0.08t/a、清洗废水3.76t/a,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7t/a,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 |
2020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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